统计数字
2023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医生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正式注册医生
1.1 《2023 年有关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医生统计调查)涵盖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正式注册1,并于2023年11月30日在香港医务委员会备存的医生本地名单2内的医生。
1.2 所涵盖的医生人数为15 720名。
II. 回应率
2.1 在医生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5 720名正式注册医生中,有5 187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3.0%。
III. 经济活动身分
3.1 根据他们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年8月31日)的情况,作出回应的医生被分类为「从事经济活动」3或「非从事经济活动」3。
3.2 从事经济活动(「在职」)的医生包括:
- 「就业」医生—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的医生。
- 「待业」医生—(i)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并没有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ii)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4;并且(iii)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工作的医生5。
3.3 非从事经济活动(「非在职」)的医生是指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并没有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的医生,不包括当中正在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医生。
| 1 | 指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注册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所备存医生名册第I部注册的医生,当中包括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内外全科医学士[MBBS (HK) / MBChB (CUHK)]学位的医生、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持有人或持有可以其他非本地医学资格向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的医生。 |
| 2 | 由于2023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旨在只涵盖在本港执业的医生,因此名列医生名册内非本地名单者不包括在是次统计调查内。 |
| 3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 4 | 如回应者有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的工作,但因暂时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会被界定为「待业」。 |
| 5 | 回应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条件,但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没有寻找工作,原因为相信本港医疗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准备上任新的医疗专业工作、即将开展医疗专业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医疗专业岗位,则仍会被界定为「待业」。 |
3.4 在5 187名有回应的医生中,4 652名(89.7%)被分类为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在职」,而535 名(10.3%)被分类为「非在职」(图甲)。
3.5 在经点算的4 652名在职医生中,4 640名(99.7%)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五名(0.1%)正在求职、七名(0.2%)报称能够上班,但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并无求职,原因包括:他们相信本港医疗专业工作未有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医疗专业岗位或正准备上任新的医疗专业工作(图甲)。
3.6 在经点算535名非在职医生中,449名(83.9%)报称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没有在本港寻找业内工作、77 名(14.4%)报称在海外执业、四名(0.7%)报称在澳门或大湾区其他地区执业、三名(0.6%)报称在内地其他地区执业及两名(0.4%)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7天内不能上班。没有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297名(66.1%)已退休、52名(11.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没有财政需要及35名(7.8%)基于健康问题(图甲)。
| 注释﹕ | * | 有关数字涵盖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并于2023年11月 30 日在香港医务委员会备存的医生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 |
| † | 有关数字指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a)没有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b)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工作并作出回应的医生人数。 | |
| ‡ | 有关数字指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a)没有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b)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前30天基于相信本港医疗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医疗专业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医疗专业工作而没有寻找工作并作出回应的医生人数。 | |
| § | 有关数字指填报因进修或未注明原因而没有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工作并作出回应的医生人数。 | |
| ‖ | 有关数字指统计调查点算当日7天前未能上班并作出回应的医生人数。 | |
| 由于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
IV. 经点算本港在职医生的特征
4.1 本节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4 640 名截至2023年8月31日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并作出回应的医生所提供的资料(下称「本港在职医生」)。
4.2 经点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职医生中,2 918名(62.9%)为男性,1 477名(31.8%)为女性。余下的245名(5.3%)则未有注明性别。在4 395名有注明性别的回应者中,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198。在4 483 名呈报了年龄的医生中,年龄中位数是53.0岁。而在4 293 名已知年龄及性别的回应者中,女性的年龄中位数为45.0岁,男性为56.5岁。
4.3 调查要求回应者填写其主要职位6的特征。经点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职医生中,2 529 名(54.5%)表示他们的主要职位在私营机构工作、1 710名(36.9%)在医院管理局工作、224名(4.8%)在政府工作、107名(2.3%)在学术机构工作及 40 名(0.9%)在资助机构工作。余下的30名(0.6%)则未有注明其主要职位的行业领域。
4.4 在经点算4 640 名本港在职医生当中,4 402 名(94.9%)报称于临床范畴工作(包括3 531 名(76.1%)任职于各临床专科、849 名(18.3%)任职普通科),171 名(3.7%)报称于非临床范畴工作(包括公共卫生/社会医学/职业与环境医学(2.3%)、行政/管理(1.2%)以及教学/教育/研究(0.2%))及67名(1.4%)没有注明其主要执业范畴。在3 531名在临床专科工作的回应者当中,最常填报的专科为内科(23.4%)、外科(11.5%)、家庭医学(11.2%)及儿科(7.7%)。
4.5 经点算的4 527名有填报每周工作时数的本港在职医生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4.0 小时。经点算的4 640 名本港在职医生中,1 740名(37.5%)需作随时候召工作,每周随时候召工作时数的中位数为16.0小时。
4.6 统计调查要求回应者表明其执业场所。在4 399名表明其执业场所的回应者中,3 994 名(90.8%)报称只在一个主要执业场所工作,当中包括:2 435名(61.0%)在门诊和健康中心、438 名(11.0%)在医院病房及255名(6.4%)在医院手术室工作。
4.7 经点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职医生中,3 604 名(77.7%)表示有进行临床诊症。在3 545名对临床诊症次数提供有效回应的回应者中,2 314名(65.3%)报称平均每个工作小时进行1至5次临床诊症,1 231名(34.7%)报称平均每个工作小时进行6次或以上的临床诊症。
4.8 经点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职医生中,3 709名(79.9%)在香港取得最早基本资格7及746名(16.1%)于非本地取得,余下的185名(4.0%)没有作出回应。该746名于香港以外地区取得相关资格的回应者获颁发资格证书的国家/地区,最常见为英国(36.7%)、澳洲(24.3%)及中国内地(22.3%)。
4.9 经点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职医生中,4 019名 (86.6%)在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获得额外深造资格8。当中,2 355 名(58.6%)持有一项额外资格、1 089名 (27.1%)持有两项、574名(14.3%)持有三项或以上的额外深造资格,而余下一名(0.02%)没有注明其持有额外深造资格的数目。
| 6 | 主要职位是指占医生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
| 7 | 最早的基本资格是指持有可向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的最早资格。 |
| 8 | 指已获香港医务委员会接纳的认可额外资格。 |
4.10 经点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职医生中,3 128名(67.4%)报称为香港医务委员会专科医生登记册上注册的专科医生;327名(7.0%)报称正接受专科培训。在3 128名注册专科医生中,769名(24.6%)为内科专科,367名(11.7%)为外科专科及288名(9.2%)为儿科专科(图乙)。
4.11 经点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职医生中,4 138名(89.2%)报称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之前12个月内曾参与延续医学教育(CME)活动,389名(8.4%)报称没有参与任何CME活动及113名(2.4%)没有报告曾否参与任何CME活动。曾参与CME活动的4 138名回应者当中,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学分为:1至10分(3.9%),11至20分(10.1%),21至30分(20.6%)及31分或以上(65.4%)。
V. 趋势分析
5.1 本医生统计调查所涵盖的医生人数由1982年的3 487名上升至2023年的15 720名(图丙)。
5.2 1982年至2023年进行的统计调查所收集有关本地在职医生的选定特征表列于表甲,以供参考。
5.3 于1982年至1990年期间,在回应统计调查的医生当中,任职私营部门的比例介乎42.3%至45.0%,持续高于任职公营部门的比例(介乎29.4%至38.7%)。由1992年至2007年,在回应统计调查的医生当中,任职公营部门的比例上升至介乎50.9%至56.7%,高于私营部门的比例(介乎38.2%至45.7%)。由2009年至2023年,在回应统计调查的医生当中,任职私营部门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在2023年,54.5%的回应者报称于私营部门工作,41.7%报称于公营部门工作。
5.4 在过去40年,回应统计调查医生的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呈现清晰的下降趋势,由1982年的520下跌至2023年的198。
5.5 自2000年的医生统计调查开始纪录回应者的年龄中位数,年龄中位数在过去二十年持续上升,由2000年的40.0岁上升至2023年的53.0岁。
| 注释﹕ |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止该年7月1日已正式注册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于1984年、1987年、1992 年及1996年的医生统计调查包括军事机构,2003年的数字指截至2003年12月31日已正式注册在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数字则指截止该年8月31日已正式注册在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2018年数字则不包括于其后发现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医生。2023年的数字指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 年8 月31 日)已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并于2023年11月30日在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 |
| 注释﹕ | * |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止该年7月1日已正式注册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2003年的数字指截至2003 年12 月 31日已正式注册在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数字则指截止该年8 月 31 日已正式注册在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2018年数字则不包括于其后发现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医生。2023年的数字指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 年8 月31 日)已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并于2023年11 月 30 日在在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 |
| † | 2003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3年的医生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 | |
| ‡ | 1992年前,在公营机构工作的医生均被归类为在政府任职。自1992年起,在公营机构工作的医生分别被归类为在医院管理局或在政府雇员任职。 | |
| § | 1984年、1987年、1992年及1996年的医生统计调查包括军事机构。 | |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 N.A. | 不适用 | |
| ‘-’ | 没有相关数字 |
| 注释﹕ | * |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止该年7月1日已正式注册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2003年的数字指截至2003 年12 月 31日已正式注册在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数字则指截止该年8 月 31 日已正式注册在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2018年数字则不包括于其后发现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医生。2023年的数字指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 年8 月31 日)已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并于2023年11 月 30 日在在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 |
| † | 2003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3年的医生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 | |
| ‡ | 1992年前,在公营机构工作的医生均被归类为在政府任职。自1992年起,在公营机构工作的医生分别被归类为在医院管理局或在政府雇员任职。 | |
| § | 1984年、1987年、1992年及1996年的医生统计调查包括军事机构。 | |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 N.A. | 不适用 | |
| ‘-’ | 没有相关数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