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甲(续):按统计调查年份划分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点算的本港在职医生的选定特征(1982年-2023年) 200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 所涵盖在本地名单的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有10427名, 经点算在职医生的人数有5498名, 性别比率为每百名女性有277名男性, 男性占4037名, 女性占1458名, 性别不详占三名。 整体平均年龄是43.9岁及年龄中位数是42.0岁。 在经点算的5498名在职医生中, 有302名(5.5%)在政府工作, 2569名(46.7%)在医院管理局工作, 2417名(44.0%)在私营机构工作, 192名(3.5%)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18名(0.3%)工作机构不详。 2006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 所涵盖在本地名单的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有10695名, 经点算在职医生的人数有5358名, 性别比率为每百名女性有263名男性, 男性占3880名, 女性占1474名, 性别不详占四名。 整体平均年龄是44.3岁及年龄中位数是42.0岁。 在经点算的5358名在职医生中, 有303名(5.7%)在政府工作, 2449名(45.7%)在医院管理局工作, 2395名(44.7%)在私营机构工作, 186名(3.5%)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25名(0.5%)工作机构不详。 2007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 所涵盖在本地名单的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有10951名, 经点算在职医生的人数有5444名, 性别比率为每百名女性有253名男性, 男性占3903名, 女性占1541名。 整体平均年龄是44.8岁及年龄中位数是43.0岁。 在经点算的5444名在职医生中, 有288名(5.3%)在政府工作, 2482名(45.6%)在医院管理局工作, 2490名(45.7%)在私营机构工作, 181名(3.3%)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三名(0.1%)工作机构不详。 2009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 所涵盖在本地名单的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有11495名, 经点算在职医生的人数有6900名, 性别比率为每百名女性有253名男性, 男性占4844名, 女性占1918名, 性别不详占138名。 整体平均年龄是46.5岁及年龄中位数是45.0岁。 在经点算的6900名在职医生中, 有348名(5.0%)在政府工作, 2911名(42.2%)在医院管理局工作, 3388名(49.1%)在私营机构工作, 219名(3.2%)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34名(0.5%)工作机构不详。 2012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 所涵盖在本地名单的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有12176名, 经点算在职医生的人数有5837名, 性别比率为每百名女性有225名男性, 男性占3979名, 女性占1769名, 性别不详占89名。 整体平均年龄是47.9岁及年龄中位数是47.0岁。 在经点算的5837名在职医生中, 有347名(5.9%)在政府工作, 2444名(41.9%)在医院管理局工作, 2821名(48.3%)在私营机构工作, 201名(3.4%)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24名(0.4%)工作机构不详。 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 所涵盖在本地名单的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有12982名, 经点算在职医生的人数有5566名, 性别比率为每百名女性有218名男性, 男性占3771名, 女性占1726名, 性别不详占69名。 整体平均年龄是48.9岁及年龄中位数是48.0岁。 在经点算的5566名在职医生中, 有286名(5.1%)在政府工作, 2325名(41.8%)在医院管理局工作, 2720名(48.9%)在私营机构工作, 213名(3.8%)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22名(0.4%)工作机构不详。 2018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 所涵盖在本地名单的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有13993名, 经点算在职医生的人数有5597名, 性别比率为每百名女性有200名男性, 男性占3679名, 女性占1837名, 性别不详占81名。 整体平均年龄是50.1岁及年龄中位数50.0岁。 在经点算的5597名在职医生中, 有285名(5.1%)在政府工作, 2336名(41.7%)在医院管理局工作, 2767名(49.4%)在私营机构工作, 196名(3.5%)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13名(0.2%)工作机构不详。 2023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中, 所涵盖在本地名单的正式注册医生的人数有15720名, 经点算在职医生的人数有4640名, 性别比率为每百名女性有198名男性, 男性占2918名, 女性占1477名, 性别不详占245名。 整体平均年龄是52.7岁及年龄中位数53.0岁。 在经点算的4640名在职医生中, 有224名(4.8%)在政府工作, 1710名(36.9%)在医院管理局工作, 2529名(54.5%)在私营机构工作, 147名(3.2%)在学术及资助机构工作, 30名(0.6%)工作机构不详。 注释: 1.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止该年7月1日已正式注册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2003年的数字指截至2003年12月31日已正式注册在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数字则指截止该年8月31日已正式注册在本地名单内的医生人数。2018年数字则不包括于其后发现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医生。2023年的数字指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并于2023年11月30日在在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人数。 2. 2003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3年的医生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 3. 1992年前,在公营机构工作的医生均被归类为在政府任职。自1992年起,在公营机构工作的医生分别被归类为在医院管理局或在政府雇员任职。 4. 1984年、1987年、1992年及1996年的医生统计调查包括军事机构。 5.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