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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妊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規定:

i. 為終止妊娠理由提供意見的註冊醫生須在有關的終止妊娠醫療程序開始進行之前填妥該條例第47A(1)條所提述的意見的證明書(以適用表格1、表格2或表格2A);

ii.

進行終止妊娠的註冊醫生須向衞生署署長提交終止妊娠的通知(表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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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名稱 表格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查詢
表格1 *有關根據本條例第47A (1)條終止妊娠而須填寫的證明書 PDF 2961 8703
表格2 *有關根據本條例第47A (4)條在危急情況下終止妊娠而須填寫的證明書 PDF 2961 8703
表格2A *有關根據本條例第47A (2C)條為懷孕超過24個星期的女子終止妊娠而須填寫的證明書 PDF 2961 8703
表格3 #根據本條例第47A條終止妊娠後向衞生署署長申報的通知書 PDF 2961 8703

*建議使用A4紙張作雙面列印。
#應使用A3紙張作雙面列印。
以上表格的印刷本可按個別機構的要求而提供。



修訂日期: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