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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23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醫生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正式註冊醫生

1.1  《2023 年有關醫生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醫生統計調查)涵蓋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的規定正式註冊1,並於2023年11月30日在香港醫務委員會備存的醫生本地名單2內的醫生。

1.2  所涵蓋的醫生人數為15 720名。

II.   回應率

2.1  在醫生統計調查所涵蓋的15 720名正式註冊醫生中,有5 187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33.0%。

III.   經濟活動身分

3.1  根據他們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3年8月31日)的情況,作出回應的醫生被分類為「從事經濟活動」3或「非從事經濟活動」3

3.2  從事經濟活動(「在職」)的醫生包括:

  1. 「就業」醫生—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的醫生。
  2. 「待業」醫生—(i)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ii)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4;並且(iii)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工作的醫生5

3.3  非從事經濟活動(「非在職」)的醫生是指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的醫生,不包括當中正在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醫生。

1 指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註冊在香港醫務委員會所備存醫生名冊第I部註冊的醫生,當中包括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內外全科醫學士[MBBS (HK) / MBChB (CUHK)]學位的醫生、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持有人或持有可以其他非本地醫學資格向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的醫生。
2 由於2023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旨在只涵蓋在本港執業的醫生,因此名列醫生名冊內非本地名單者不包括在是次統計調查內。
3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4 如回應者有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的工作,但因暫時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會被界定為「待業」。
5 回應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條件,但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沒有尋找工作,原因為相信本港醫療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準備上任新的醫療專業工作、即將開展醫療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醫療專業崗位,則仍會被界定為「待業」。

3.4  在5 187名有回應的醫生中,4 652名(89.7%)被分類為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在職」,而535 名(10.3%)被分類為「非在職」。

3.5  在經點算的4 652名在職醫生中,4 640名(99.7%)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五名(0.1%)正在求職、七名(0.2%)報稱能夠上班,但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並無求職,原因包括:他們相信本港醫療專業工作未有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醫療專業崗位或正準備上任新的醫療專業工作。

3.6  在經點算535名非在職醫生中,449名(83.9%)報稱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沒有在本港尋找業內工作、77 名(14.4%)報稱在海外執業、四名(0.7%)報稱在澳門或大灣區其他地區執業、三名(0.6%)報稱在內地其他地區執業及兩名(0.4%)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沒有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297名(66.1%)已退休、52名(11.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沒有財政需要及35名(7.8%)基於健康問題。

圖甲 : 所涵蓋醫生的經濟活動身分

纯文字版本

註釋﹕ * 有關數字涵蓋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的規定,並於2023年11月 30 日在香港醫務委員會備存的醫生本地名單內正式註冊的醫生。
有關數字指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a)沒有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b)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醫生人數。
有關數字指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a)沒有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b)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前30天基於相信本港醫療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醫療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醫療專業工作而沒有尋找工作並作出回應的醫生人數。
§ 有關數字指填報因進修或未註明原因而沒有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醫生人數。
有關數字指統計調查點算當日7天前未能上班並作出回應的醫生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IV.   經點算本港在職醫生的特徵

4.1  本節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4 640 名截至2023年8月31日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並作出回應的醫生所提供的資料(下稱「本港在職醫生」)。

4.2  經點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職醫生中,2 918名(62.9%)為男性,1 477名(31.8%)為女性。餘下的245名(5.3%)則未有註明性別。在4 395名有註明性別的回應者中,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98。在4 483 名呈報了年齡的醫生中,年齡中位數是53.0歲。而在4 293 名已知年齡及性別的回應者中,女性的年齡中位數為45.0歲,男性為56.5歲。

4.3  調查要求回應者填寫其主要職位6的特徵。經點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職醫生中,2 529 名(54.5%)表示他們的主要職位在私營機構工作、1 710名(36.9%)在醫院管理局工作、224名(4.8%)在政府工作、107名(2.3%)在學術機構工作及 40 名(0.9%)在資助機構工作。餘下的30名(0.6%)則未有註明其主要職位的行業領域。

4.4  在經點算4 640 名本港在職醫生當中,4 402 名(94.9%)報稱於臨床範疇工作(包括3 531 名(76.1%)任職於各臨床專科、849 名(18.3%)任職普通科),171 名(3.7%)報稱於非臨床範疇工作(包括公共衞生/社會醫學/職業與環境醫學(2.3%)、行政/管理(1.2%)以及教學/教育/研究(0.2%))及67名(1.4%)沒有註明其主要執業範疇。在3 531名在臨床專科工作的回應者當中,最常填報的專科為內科(23.4%)、外科(11.5%)、家庭醫學(11.2%)及兒科(7.7%)。

4.5  經點算的4 527名有填報每週工作時數的本港在職醫生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 小時。經點算的4 640 名本港在職醫生中,1 740名(37.5%)需作隨時候召工作,每週隨時候召工作時數的中位數為16.0小時。

4.6  統計調查要求回應者表明其執業場所。在4 399名表明其執業場所的回應者中,3 994 名(90.8%)報稱只在一個主要執業場所工作,當中包括:2 435名(61.0%)在門診和健康中心、438 名(11.0%)在醫院病房及255名(6.4%)在醫院手術室工作。

4.7  經點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職醫生中,3 604 名(77.7%)表示有進行臨床診症。在3 545名對臨床診症次數提供有效回應的回應者中,2 314名(65.3%)報稱平均每個工作小時進行1至5次臨床診症,1 231名(34.7%)報稱平均每個工作小時進行6次或以上的臨床診症。

4.8  經點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職醫生中,3 709名(79.9%)在香港取得最早基本資格7及746名(16.1%)於非本地取得,餘下的185名(4.0%)沒有作出回應。該746名於香港以外地區取得相關資格的回應者獲頒發資格證書的國家/地區,最常見為英國(36.7%)、澳洲(24.3%)及中國內地(22.3%)。

4.9  經點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職醫生中,4 019名 (86.6%)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獲得額外深造資格8。當中,2 355 名(58.6%)持有一項額外資格、1 089名 (27.1%)持有兩項、574名(14.3%)持有三項或以上的額外深造資格,而餘下一名(0.02%)沒有註明其持有額外深造資格的數目。

6 主要職位是指佔醫生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7 最早的基本資格是指持有可向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的最早資格。
8 指已獲香港醫務委員會接納的認可額外資格。

4.10  經點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職醫生中,3 128名(67.4%)報稱為香港醫務委員會專科醫生登記冊上註冊的專科醫生;327名(7.0%)報稱正接受專科培訓。在3 128名註冊專科醫生中,769名(24.6%)為內科專科,367名(11.7%)為外科專科及288名(9.2%)為兒科專科。

圖乙 : 本港在職醫生所申報的註冊專科醫生分佈

纯文字版本

經點算本港在職醫生申報為註冊專科醫生人數 = 3 128

4.11  經點算的4 640名本港在職醫生中,4 138名(89.2%)報稱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之前12個月內曾參與延續醫學教育(CME)活動,389名(8.4%)報稱沒有參與任何CME活動及113名(2.4%)沒有報告曾否參與任何CME活動。曾參與CME活動的4 138名回應者當中,過去12個月所獲得的學分為:1至10分(3.9%),11至20分(10.1%),21至30分(20.6%)及31分或以上(65.4%)。

V.   趨勢分析

5.1  本醫生統計調查所涵蓋的醫生人數由1982年的3 487名上升至2023年的15 720名。

5.2  1982年至2023年進行的統計調查所收集有關本地在職醫生的選定特徵表列於表甲,以供參考。

5.3  於1982年至1990年期間,在回應統計調查的醫生當中,任職私營部門的比例介乎42.3%至45.0%,持續高於任職公營部門的比例(介乎29.4%至38.7%)。由1992年至2007年,在回應統計調查的醫生當中,任職公營部門的比例上升至介乎50.9%至56.7%,高於私營部門的比例(介乎38.2%至45.7%)。由2009年至2023年,在回應統計調查的醫生當中,任職私營部門的比例呈現上升趨勢。在2023年,54.5%的回應者報稱於私營部門工作,41.7%報稱於公營部門工作。

5.4  在過去40年,回應統計調查醫生的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呈現清晰的下降趨勢,由1982年的520下跌至2023年的198。

5.5  自2000年的醫生統計調查開始紀錄回應者的年齡中位數,年齡中位數在過去二十年持續上升,由2000年的40.0歲上升至2023年的53.0歲。

圖丙 : 按統計調查年份劃分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所涵蓋的醫生人數(1982年至2023年)

纯文字版本

註釋﹕ 2000年及之前的有關數字指截止該年7月1日已正式註冊在香港醫務委員會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於1984年、1987年、1992 年及1996年的醫生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2003年的數字指截至2003年12月31日已正式註冊在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數字則指截止該年8月31日已正式註冊在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2018年數字則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醫生。2023年的數字指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3 年8 月31 日)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的規定,並於2023年11月30日在本地名單內正式註冊的醫生人數。

表甲 : 按統計調查年份劃分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所點算的本港在職醫生的選定特徵 (1982年-2023年)

纯文字版本

註釋﹕ * 2000年及之前的有關數字指截止該年7月1日已正式註冊在香港醫務委員會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2003年的數字指截至2003 年12 月 31 日已正式註冊在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數字則指截止該年8 月 31 日已正式註冊在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2018年數字則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醫生。2023年的數字指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3 年8 月31 日)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的規定,並於2023年11 月 30 日在在本地名單內正式註冊的醫生人數。
2003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3年的醫生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
1992年前,在公營機構工作的醫生均被歸類為在政府任職。自1992年起,在公營機構工作的醫生分別被歸類為在醫院管理局或在政府僱員任職。
§ 1984年、1987年、1992年及1996年的醫生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N.A. 不適用
‘-’ 沒有相關數字

表甲(續) : 按統計調查年份劃分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所點算的本港在職醫生的選定特徵 (1982年-2023年)

纯文字版本

註釋﹕ * 2000年及之前的有關數字指截止該年7月1日已正式註冊在香港醫務委員會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2003年的數字指截至2003 年12 月 31 日已正式註冊在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數字則指截止該年8 月 31 日已正式註冊在本地名單內的醫生人數。2018年數字則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已逝世的醫生。2023年的數字指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3 年8 月31 日)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的規定,並於2023年11 月 30 日在在本地名單內正式註冊的醫生人數。
2003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3年的醫生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
1992年前,在公營機構工作的醫生均被歸類為在政府任職。自1992年起,在公營機構工作的醫生分別被歸類為在醫院管理局或在政府僱員任職。
§ 1984年、1987年、1992年及1996年的醫生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N.A. 不適用
‘-’ 沒有相關數字


修訂日期: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