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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24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註冊脊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註冊脊醫

1.1  2024年有關脊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脊醫統計調查),涵蓋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4年9月30日)已根據《脊醫註冊條例》(第428章)的規定,向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

1.2  所涵蓋脊醫的人數為329名。

II.   回應率

2.1  在所涵蓋的329名脊醫中,有177名對統計調查作出回應,當中57名(32.2%)透過網上平台以及120名(67.8%)以郵寄方式提交其回應,整體回應率為53.8%。

III.   經濟活動身分

3.1  根據他們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4年9月30日)的情況,作出回應的脊醫被分類為「從事經濟活動」1或「非從事經濟活動」1

3.2  「從事經濟活動」(「在職」)的脊醫包括:
(a)「就業」脊醫 – 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的脊醫。
(b)「待業」脊醫 – (i) 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並沒有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ii) 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2;及(iii) 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脊骨療法專業工作的脊醫3

3.3  「非從事經濟活動」(「非在職」)的脊醫是指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並沒有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的脊醫,不包括當中正在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脊醫。

3.4  在177名有回應的脊醫中,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4年9月30日),148名(83.6%)為在職及29名(16.4%)為非在職。

3.5  在經點算的148名在職脊醫中,145名(98.0%)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兩名(1.4%)正在尋找本港脊骨療法專業的工作及一名(0.7%)報稱能夠上班,但因正等待出任有關脊骨療法專業的新職位而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30天內沒有尋找工作。

1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2 如回應者有尋找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工作,但因暫時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會被界定為「待業」。
3 回應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條件,但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沒有尋找工作,因為相信本港脊骨療法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準備上任新的脊骨療法專業工作、即將開展脊骨療法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脊骨療法專業崗位,則會被界定為「待業」。

3.6  在經點算的29名非在職脊醫當中,19名(65.5%)填報在海外執業及兩名(6.9%)填報在內地其他地區執業及兩名(6.9%)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在六名 (20.7%)填報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30天內沒有尋找本港業內工作的非在職脊醫中,沒有在本港尋找工作的原因包括:兩名已退休、兩名忙於料理家務、一名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以及一名因其他原因。

圖甲 : 所涵蓋脊醫的細項分類及經點算脊醫的經濟活動身分

純文字版本

註釋﹕ * 有關數字涵蓋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4年9月30日)已根據《脊醫註冊條例》(第428章)的規定,於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
有關數字指(a)截至統計調查點算日並沒有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b) 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本港脊骨療法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脊醫人數。
§ 有關數字指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7天內未能上班並作出回應的脊醫人數。
有關數字指報稱其他原因而沒有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在本港尋找脊骨療法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脊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IV.   經點算本港在職脊醫的特徵

4.1  本節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145名於2024年9月30日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在本港從事脊骨療法專業並作出回應的脊醫所提供的資料(下稱「本港在職脊醫」)。

4.2  在經點算的145名本港在職脊醫中,97名(66.9%)為男性,44名(30.3%)為女性,餘下的四名(2.8%)則沒有註明性別。在141名有註明性別的回應者中,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221。在經點算的144名填報了年齡的本港在職脊醫中,年齡中位數為40.0 歲。而在141名已知年齡及性別並作出回應的脊醫中,女性及男性的年齡中位數分別為37.0歲及 41.0歲。

4.3  調查要求回應者填寫其主要職位4的特徵。在經點算的145名本港在職脊醫中,143 名 (98.6%)填報其主要職位在私營機構,當中84名(58.7%)為聯合執業,餘下的59名 (41.3%)則為獨自執業。

4.4  在143名經點算本港在職並有註明其年齡及主要職位任職部門的脊醫中,獨自執業脊醫的年齡中位數為43.0歲,而聯合執業的則為34.5歲。

4.5  調查要求回應者填寫其用於不同工作範疇的時間。主要工作範疇是回應者使用大部分工作時間的範疇。在145名經點算本港在職脊醫中,139名(95.9%)從事脊骨治療及一名(0.7%)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為其主要工作範疇。一名(0.7%)沒有註明其工作範疇。

4.6  在經點算的145名有填報每週工作時數的本港在職脊醫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0.0小時。在145名回應者中,23名(15.9%)需作隨時候召工作,每週隨時候召工作時數(不計日常職務)的中位數為5.0小時。

4.7  在經點算的145名本港在職脊醫中,126名(86.9%)表示有進行臨床診症及19 名 (13.1%)沒有表示有否進行臨床診症。在這126名回應者中,117名(92.9%)報稱每小時平均進行不多於5次臨床診症/病人會診,九名(7.1%)報稱每小時平均進行6次或以上的臨床診症/病人會診。

4.8  在經點算的145名本港在職脊醫中,67名(46.2%)持有海外機構頒授的博士學位,36 名 (24.8%)持有海外機構頒授的碩士學位及32名(22.1%)持有海外機構頒授的學士學位作為最早的基本資格。

4.9  在經點算的145名本港在職脊醫中,82名(56.6%)在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取得了額外訓練及63名(43.4%)沒有取得任何額外訓練。在82名報稱有取得額外訓練的回應者中,37 名 (45.1%)取得證書、十名(12.2%)取得博士學位及九名(11.0%)取得碩士學位作為通過額外訓練取得的最高資歷。

4 主要職位是指佔藥劑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4.10  在82名取得最早基本資格後取得額外訓練的回應者中,22名(26.8%)表示只取得一個範疇的額外訓練,當中包括:脊骨療法(40.9%),針灸(22.7%)、神經病學(9.1%)及運動創傷 (4.5%)。

4.11  在82名取得額外訓練的回應者中,60名(73.2%)表示取得多於一個範疇的額外訓練,較常報稱的範疇包括:45名(75.0%)報稱為脊骨療法、31名(51.7%)報稱為運動創傷、26 名 (43.3%)報稱為康復訓練、24名(40.0%)報稱為針灸及23名(38.3%)報稱為肌肉骨骼疾病管理。

V.   趨勢觀察

5.1  脊醫的統計調查所涵蓋的脊醫人數由1996年的27名上升至2024年的329名。

5.2  1996年至2024年期間進行的統計調查所收集有關本地在職脊醫的選定特徵已表列,以供參考。

5.3  自1996年起,脊醫於各就業機構的分佈維持平穩。在 1996 年至 2024 年期間的所有經點算本港在職脊醫全部均報稱任職私營機構。

5.4  由於統計調查所涵蓋的脊醫人數較少,加上其後調查方法的改變,直接比較不同年份的性別比率會受到局限。

5.5  統計調查自2000年開始記錄年齡中位數的數據。在2000年至2024年間,回應者的年齡中位數介乎39.0歲至44.0歲之間。

圖乙 : 按統計調查年份劃分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所涵蓋的脊醫人數(1996年 - 2024年)

純文字版本

註釋﹕ 1996年及2000年的有關數字指由回應機構填報截至該年7月1日的脊醫人數,而2004年至2007年,2009 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數字則指截至該年8月31日已向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2024年的數字指於2024年9月30日已向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

表甲 : 按統計調查年份劃分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經點算的本港在職脊醫的選定特徵 (1996 年 – 2024 年)

純文字版本

註釋﹕ * 1996年及2000年的有關數字指由回應機構填報截至該年7月1日的脊醫人數,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 年、 2015 年及 2018 年的有關數字則指於該年8月31日已向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2024年的有關數字指於2024年9月30日已向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
在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4年脊醫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由於涉及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脊醫人數很少,闡釋有關數據時必須小心謹慎。
‘-’ 沒有相關數字
N.A. 不適用

表甲(續) : 按統計調查年份劃分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經點算的本港在職脊醫的選定特徵 (1996 年 - 2024年)

純文字版本

註釋﹕ * 1996年及2000年的有關數字指由回應機構填報截至該年7月1日的脊醫人數,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 年、 2015 年及 2018 年的有關數字則指於該年8月31日已向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2024年的有關數字指於2024年9月30日已向脊醫管理局註冊的脊醫人數。
在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4年脊醫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由於涉及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脊醫人數很少,闡釋有關數據時必須小心謹慎。
‘-’ 沒有相關數字
N.A. 不適用


修訂日期: 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