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
2024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2024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登記護士統計調查) ,涵蓋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 (即 2024 年 9月 30 日) 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 (第164章) 的規定,於登記護士名冊內登記的護理人員,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
本統計調查所涵蓋的登記護士的人數為16 606名。
在登記護士統計調查所涵蓋的16 606名登記護士中,有6 606名對登記護士統計調查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39.8%。在回應者中,有 5 422 名 (82.1%) 登記護士在本港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及 1 184 名 (17.9%) 為非在本港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在經點算的5 422名在職登記護士中,5 325名 (98.2%) 在本港從事護理專業工作、85名 (1.6%) 正在尋找本港護理專業工作。十名 (0.2%) 報稱能夠上班,但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 30 天內並無求職,主要原因包括:他們正準備上任新的本港護理專業工作、他們相信本港護理專業工作未有空缺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本港護理專業崗位。其餘兩名 (< 0.1%) 因暫時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截至2024年9月 30 日,5 325名在本港從事護理專業的登記護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或進位關係,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 40 名在職登記護士沒有註明性別,在餘下 5 285 名經點算的在職登記護士中,701 名 (13.3%) 為男性,4 584名 (86.7%) 為女性,整體性別比率 (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 為15。除28名登記護士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5 297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36.0歲。
- 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2 265 名 (42.5%)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在私營機構工作,其次為 1 871 名 (35.1%) 在醫院管理局工作、895 名 (16.8%) 在資助機構工作、237 名 (4.5%) 在政府工作及26 名 (0.5%) 在學術機構工作,餘下的 31 名 (0.6%) 未有註明其主要職位所屬的機構類型。
- 在經點算的5 325名本港在職登記護士中,4 793名 (90.0%) 表示其主要工作只有一個主要範疇,而383名 (7.2%) 表示其主要工作有多於一個主要範疇。149名 (2.8%) 沒有註明其主要工作的範疇數目。在4 793名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表示其主要工作只有一個主要範疇的回應者中,有4 642 名 (96.8%) 報稱於臨床範疇工作,151 名 (3.2%) 報稱於非臨床範疇工作。主要工作為臨床範疇的4 642名回應者中,最常申報的主要工作範疇為院舍護理 (1 151 名,24.8%) 、老人科 (567 名,12.2%) 、內科 (440 名,9.5%) 及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治療 (386 名,8.3%) 。而主要工作為非臨床領域的151名回應者中,最常申報的主要工作範疇分別為:68 名 (45.0%) 為行政/管理、56 名 (37.1%) 為公共衞生、25 名 (16.6%) 為教學/教育/研究,以及兩名 (1.3%) 為職業健康。
- 在經點算的5 249名有填報每週工作時數的本港在職登記護士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在經點算的5 325名本港在職登記護士中,719名 (13.5%) 需作隨時候召職務 (不計日常職務) ,每週隨時候召職務 (不計日常職務) 時數的中位數為9.0 小時。
| *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採用的建議。 |
| † | “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登記護士。“就業”登記護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護理專業的登記護士,而“待業”登記護士指 (a) 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專業; (b) 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 (c) 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護理專業工作的登記護士。 |
| ‡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登記護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護理專業的登記護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登記護士。 |
| § | 主要職位是指佔登記護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
在1 184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當中:
- 1 089名 (92.0%) 在統計日前30天內無尋找業內工作。在這1 089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登記護士中,沒有尋找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554 名 (50.9%) 已退休、213 名 (19.6%) 忙於料理家務、72 名 (6.6%) 基於健康問題、71 名 (6.5%) 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66名 (6.1%) 正從事其他行業、49名 (4.5%) 正進行護理專業的訓練、14名 (1.3%) 已移民外地等。
- 52 名 (4.4%) 填報在海外執業、三名 (0.3%) 報稱在澳門或大灣區其他地區執業、兩 名 (0.2%) 報稱在內地其他地區執業及38名 (3.2%) 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
所涵蓋登記護士的細項分類及經點算登記護士的經濟活動身份
| 註釋﹕ | * | 有關數字涵蓋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 (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已根據《護士註冊條例》 (第 164 章) 的規定,於登記護士名冊內登記的護理人員。 |
| † | 有關數字是指於其後發現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 (即 2024年9月30日) 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人數。 | |
| ‡ | 有關數字是指 (a) 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並沒有在本港從事護理專業; (b) 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7天內能上任本港護理專業工作;及 (c) 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30天內正在尋找本港護理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登記護士人數。 | |
| § | 有關數字是指在統計調查點算日前 7 天內未能上任本港護理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登記護士人數。 | |
| ‖ | 有關數字指填報因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護理專業崗位、等待出任本港有關護理專業的新職位、相信本港護理專業暫無空缺或未註明原因而沒有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 30 天內在本港尋找護理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登記護士人數。 | |
|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