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不明的健康產品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
衞生署今日(六月六日)呼籲市民不應購買或使用一種標示為「坐骨神經痛丸」的產品,因該產品懷疑摻雜了受管制藥物成分。
衞生署在監測行動中,於市場購得該款產品以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該產品含有兩種未標示的受管制西藥成分「布洛芬」及「雙氯芬酸」。但該產品並沒有在香港註冊為藥劑製品。
「布洛芬」及「雙氯芬酸」屬非類固醇消炎藥,用以消炎及止痛,可導致腸胃不適、噁心、胃潰瘍及腎功能受損等副作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三八章)(《條例》),「布洛芬」及「雙氯芬酸」均屬第I部毒藥,須於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方可在藥房售賣。此外,含「雙氯芬酸」的產品更需要在醫生處方下方可售買。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合法售賣。非法售賣及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並未經由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並未獲保證。
發言人忠告:「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他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該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一八五六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