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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於網上非法售賣含被禁用西藥成分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衞生署今日(六月十二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於黃大仙拘捕一名29歲女子。該名女子涉嫌非法售賣一種含被禁用及未標示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閃電瘦」。

衞生署早前在署方的監測行動中,在一個互聯網拍賣網站購得該款減肥產品。在今日得出的化驗結果顯示,該產品含有「昔多芬」、「西布曲明」及「酚酞」。

「昔多芬」一般用於治療男性性功能障礙,屬第一部毒藥。副作用包括低血壓、頭痛、嘔吐、頭暈及暫時性視力模糊。「昔多芬」可能會和某些藥物(例如用於醫治心絞痛的硝酸甘油)產生化學作用,令血壓降至危險水平。不當使用「昔多芬」可對健康構成危險,對有心臟問題人士的影響尤其嚴重。

「西布曲明」曾是一種用於抑壓食慾的西藥,屬第一部毒藥。由於該藥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已被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禁止在港使用。「酚酞」曾用作治療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亦被禁止在港使用。

發言人說:「香港禁用含有西藥成分『西布曲明』和『酚酞』的產品,而這些產品亦不能在港註冊為藥劑製品。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非法銷售第一部毒藥屬於違法行為,每項控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在行動中,該名女子因涉嫌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非法銷售第一部毒藥而被警方拘捕。衞生署會繼續調查工作。

發言人忠告市民不應從市面或互聯網上購買或服用成分不明的產品,市民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有關產品。市民如服用上述有關產品後感到身體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意見。

發言人指出:「控制體重應透過均衡飲食及適量運動。市民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由於該產品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一部毒藥,市民應於辦工時間內,把產品送交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382號公共生檢測中心三樓藥物辦公室銷毀。」發言人補充。

衞生署今日(六月四日)同意本地藥物製造商美亞製藥廠有限公司從市面自願回收所有百癬靈特效皮膚噴霧(註冊編號:HK-54689),因為有關產品的部份包裝盒附有未經批核的標籤,屬未經註冊的產品。


修訂日期: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