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回收由聯榮製藥有限公司製造的中成藥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
衞生署今日(八月二日)指令本地中成藥製造商「聯榮製藥有限公司」從市面及中醫師回收其製造的所有中成藥,因為這些產品可能已受污染。
衞生署跟進昨天(八月一日)回收由該製造商為一位中醫師製造四款中成藥的個案時,發現聯榮製造中成藥的程序並不妥當。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聯榮使用同一的勺子,舀取不同藥材原料放進打粉機,於處理不同藥粉後,亦未徹底清洗打粉機,因而無可避免地造成中成藥的原料受到交叉污染。由於聯榮亦會處埋中醫藥條例附表1內的烈性和毒性中藥材,故署方尤為關注其不當的製造程序。
聯榮共有13款獲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的中成藥;其亦為本地最少27名中醫師或中醫診所製造中成藥。(詳情請參閱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網頁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www.cmd.gov.hk)。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為保障巿民安全,回收範圍會擴大至所有於巿面及中醫師所持有由聯榮製造的中成藥。回收的最新名單可參考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網頁。此外,聯榮製藥有限公司亦立即停止生產,以配合衞生署的調查行動,並同時徹底清洗其打粉機及進行其他相應改善措施以達致衞生署滿意的製造標準。
聯榮製藥有限公司已於昨日設立查詢熱線:2574 9272,以回應有關中成藥的回收行動。
衞生署會繼續調查事件並密切監察回收情況。同時,衞生署建議市民,如服用上述需要回收的產品後感到不適,或對服用的中成藥產品有任何疑問,應諮詢醫護人員意見。
衞生署發言人補充:「雖然衞生署暫未接獲有巿民服用上述產品後不適的報告,但由於聯榮並未按中藥規例第37章,就為中醫師製造中成藥,而知會衞生署,故此本署會將此個案轉介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展開紀律聆訊。此外,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52(1)條,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
最後衞生署呼籲市民應立即停用該些可能受污染的中成藥,並將產品交到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於九龍觀塘Two Landmark East十六樓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