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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修訂條例防範日本腦炎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

為了加強防禦日本腦炎,政府決定將日本腦炎加入《檢疫及防疫條例》(香港法例第141章)附表一的傳染病列表中。

有關修訂將於今日(七月十六日)刊登於政府憲報後即時生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修訂擴大對傳染病的監察範圍,使政府能更有效地進行監察,此舉也有助當局及早診斷出病症,並在必要時推行適當的公共衞生控制措施。」

《防止傳染病蔓延規例》第四條規定,醫生如有理由懷疑有條例附表一所列的傳染病個案存在,須通知衞生署署長。

發言人說:「衞生防護中心正發信予所有醫生通知他們這項改變,及提醒他們如遇到任何懷疑染上日本腦炎的個案,應緊記通知衞生防護中心。」

《檢疫及防疫條例》(香港法例第141章)附表一在加入日本腦炎後,傳染病列表中的傳染病數目共有三十種。


修訂日期: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