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衞生署提醒中醫藥業界避免混淆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日
衞生署發言人今天(5月3日)提醒中醫藥業界避免將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混淆使用。
衞生署就醫院管理局呈報一宗懷疑病人在服用中藥時,因誤將"牙硝"當作處方中的礦物中藥“芒硝”服用後引致不良反應的個案展開調查,結果顯示,中藥材批發商誤將俗稱“牙硝”(主要成份NaNO2)的化學品當作中藥“芒硝”(主要成份Na2SO4•10H2O)售賣。該名病人經治療後現已康復,暫時沒有發現其他病人受到影響。
衞生署已完成追蹤由該中藥材批發商分銷致20個中藥材零售商,通知他們停止使用該批“芒硝”及“牙硝”,並指令該中藥材批發商作出回收。
“芒硝”是一種礦物類中藥,中醫主要用作瀉下通便、清火消腫。“牙硝”是一種化學產品,並非中藥。服用高純度的“牙硝”會抑制人體正常的血紅蛋白攜帶氧和釋放氧的功能,因而引致人體組織缺氧。其中毒的主要臨床表現為全身皮膚青紫、周身無力、心悸、頭暈或呼吸困難等。
鑒於以上情況,衞生署提醒中醫藥業界避免將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混淆使用;衞生署同時亦提醒中醫師為病人處方時,必須確保正確分辨中藥"芒硝"與化學品"牙硝"。如發現懷疑中藥中毒個案,立即向衞生署呈報,以便作出調?跟進;而市民在服用中藥之前,應先向中醫師求診,並遵照中醫的指示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