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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宣布控煙辦公室投入服務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衛生署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宣布,新成立的控煙辦公室已投入服務,促進市民遵守《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的規定,並透過各階層的合作及動員社羣參與,在香港建立無煙文化。

衛生署助理署長(特別衛生事務)黎潔廉醫生說:「政府在二OOO年的施政方針中承諾會通過教育和執法,加強反吸煙工作。在衛生署轄下成立控煙辦公室是進一步加強反吸煙工作的部分措施。」

「控煙辦公室會聯同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有關政府部門、決策局及其他志願團體緊密合作。」

「該辦公室包括十位成員,由衛生署高級醫生江永明主管,成員有一位護士長、三名控煙主任、三名提供支援的助理控煙主任及兩名文職人員。」

控煙辦公室的工作重點如下:

黎醫生說:「吸煙嚴重危害健康,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而在各個引致疾病及死亡的成因中,吸煙是主要的一項可預防的成因。」

「為保障市民健康,政府採取的政策是勸諭市民不要吸煙,教育市民吸煙對健康的害處,並盡可能減少市民在室內環境中吸入二手煙的機會。」

「當局採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來控制煙草的使用,包括制定《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第三七一章)及其後的修訂條文,以限制吸煙和煙草產品的銷售及宣傳。」

江醫生說,衛生署已成功地進行一個調查,掌握有關七百六十五間超過二百個座位的食肆經理對《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的認識及執行情況的數據。

衛生署職員於去年(二零零零)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以抽樣方式,訪問二百一十五間(百分之二十八)這類型的食肆經理。

江醫生說:「百分之七十八受訪者認為實施禁煙條例對生意有幫助或沒有影響。」

「至於條例的執行,百分之七十五受訪者認為容易或沒有意見。」

「百分之三十九經理知道二百座位以上的食肆必須設立禁煙區,而百分之七十二知道禁煙區應佔食肆面積最少三分之一。」

「只有百分之二經理知道他們有權要求違例者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若吸煙者不合作,百分之三十七知道他們可以召喚警察協助。」

衛生署調查亦發現只有百分之五十六的食肆設有足夠面積的禁煙區。


修訂日期: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