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字
2024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药剂师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注册药剂师
1.1 2024年有关药剂师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药剂师统计调查),涵盖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4年6月30日)已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的规定,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
1.2 所涵盖药剂师的人数为3 332名。
II. 回应率
2.1 在所涵盖的3 332名药剂师中,有1 371名对统计调查作出回应,当中488名(35.6%)透过网上平台以及883名(64.4%)以邮寄方式提交其回应,整体回应率为41.1%。
III. 经济活动身分
3.1 根据他们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4年6月30日)的情况,作出回应的药剂师被分类为「从事经济活动」1或「非从事经济活动」1。
3.2 「从事经济活动」(「在职」)的药剂师包括:
(a)「就业」药剂师 – 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的药剂师。
(b)「待业」药剂师 – (i) 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并没有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ii) 在统计调查点算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2;及(iii) 在统计调查点算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药剂专业工作的药剂师3。
3.3 「非从事经济活动」(「非在职」)的药剂师是指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并没有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的药剂师,不包括当中正在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药剂师。
3.4 在1 371名有回应的药剂师中,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4年6月30日),1 109 名(80.9%)为在职及262名(19.1%)为非在职。
3.5 在经点算的1 109名在职药剂师中,1 086名(97.9%)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及22名(2.0%)正在寻找药剂专业的工作。
| 1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 2 | 如回应者有寻找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工作,但因暂时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会被界定为「待业」。 |
| 3 | 回应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条件,但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没有寻找工作,因为相信本港药剂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准备上任新的药剂专业工作、即将开展药剂专业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药剂专业岗位,则会被界定为「待业」。 |
3.6 在经点算的262名非在职药剂师当中,170名(64.9%)在统计调查点算日前30 天内没有寻找本港业内工作、86名(32.8%)填报在海外执业、四名(1.5%)填报在澳门或大湾区其他地区执业、一名(0.4%)填报在内地其他地区执业。没有在本港寻找工作的原因包括:62名(36.5%)已退休、46名(27.1%)正从事其他行业、19名(11.2%)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等。
图甲 : 所涵盖药剂师的细项分类及经点算药剂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 注释﹕ | * | 有关数字涵盖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4年6月30日)已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的规定,于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 |
| † | 有关数字指(a)截至统计调查点算日并没有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b)在统计调查点算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调查点算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本港药剂专业工作并作出回应的药剂师人数。 | |
| § | 有关数字指在统计调查点算日前7天内未能上班并作出回应的药剂师人数。 | |
| ‖ | 有关数字指报称其他原因如正进行药剂专业的训练或即将开展药剂专业的生意等而没有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在本港寻找药剂专业工作并作出回应的药剂师人数。 | |
| 由于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
IV. 经点算本港在职药剂师的特征
4.1 本节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1 086名于2024年6月30日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在本港从事药剂专业并作出回应的药剂师所提供的资料(下称「本港在职药剂师」)。
4.2 在经点算的1 086名本港在职药剂师中,505名(46.5%)为男性,566名(52.1%)为女性,余下的15名(1.4%)则没有注明性别。在1 071名有注明性别的回应者中,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89。在经点算的1 072名填报了年龄的本港在职药剂师中,年龄中位数为42.0岁。而在1 060名已知年龄及性别并作出回应的药剂师中,女性及男性的年龄中位数分别为41.0岁及43.0岁。
4.3 调查要求回应者填写其主要职位4的特征。在经点算的1 086名本港在职药剂师中,610名(56.2%)填报其主要职位在私营机构、328名(30.2%)在医院管理局、103名(9.5%)在政府及42名(3.9%)在学术及资助机构。
4.4 在1 069名经点算本港在职并有注明其年龄及主要职位任职部门的药剂师中,任职私营机构的回应者年龄中位数为47.0岁,而任职政府、学术及资助机构及医院管理局的回应者年龄中位数分别为46.0岁、38.0岁及34.0岁。
4.5 调查要求回应者填写其用于不同工作范畴的时间。主要工作范畴是回应者使用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范畴。在1 086名经点算本港在职药剂师中,760名(70.0%)从事药剂服务5,129 名(11.9%)从事行政/管理 6及65名(6.0%)从事制造/市场推广/销售7为其主要工作范畴。九名(0.8%)没有注明其工作范畴。
4.6 在经点算的1 076名有填报每周工作时数的本港在职药剂师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2.5小时。在经点算的1 086名本港在职药剂师中,102名(9.4%)需作随时候召工作,每周随时候召工作时数(不计日常职务)的中位数为8.0小时。
4.7 在经点算的1 086名本港在职药剂师中,410名(37.8%)持有海外机构颁授的学士学位,378名(34.8%)持有香港机构颁授的学士学位及184名(16.9%) 持有海外机构颁授的硕士学位作为最早的基本资格。
4.8 在经点算的1 086 名本港在职药剂师中,713名(65.7%)在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取得了额外训练,368名(33.9%)没有取得任何额外训练,五名(0.5%)没有回应。在713名报称有取得额外训练的回应者中,489名(68.6%)取得硕士学位,73名(10.2%)取得证书及34名(4.8%)取得修业文凭作为通过额外训练取得的最高资历,42名(5.9%)还未完成额外训练。
| 4 | 主要职位是指占药剂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
| 5 | 药剂服务指直接与病人接触,提供配药及病人咨询服务的工作。 |
| 6 | 行政/管理指在药剂范畴外的工作,如管理下属、会计、预算控制、药物采购等。 |
| 7 | 制造/市场推广/销售指涉及于药物销售公司(批发商)或制药公司的工作,如制造、市场推广及销售。 |
4.9 在713名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取得额外训练的回应者中,517名(72.5%)表示只取得一个范畴的额外训练。当中包括:临床药剂学(63.6%)、药剂学(11.8%)、中医药学(8.7%)、卫生管理学(3.1%)及药剂科学(1.7%)。
4.10 在713名取得额外训练的回应者中,190名(26.6%)表示取得多于一个范畴的额外训练,较常报称的范畴包括:149名(78.4%)报称为临床药剂学、78名(41.1%)报称药剂学及70 名(36.8%)报称中医药学。
4.11 在经点算的1 086名本港在职药剂师中,945名(87.0%)报称在统计调查点算日前12 个月内曾参与持续进修活动,136名(12.5%)表示没有参与任何持续进修活动及五名(0.5%)没有注明曾否参与任何持续进修活动。曾参与持续进修活动的945名回应者当中,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持续进修活动时数为:1至10小时(28.6%),11至20小时(24.7%),21至30小时(20.1%),31至40小时(7.8%)及多于40小时(18.8%)。
V. 趋势观察
5.1 药剂师统计调查所涵盖的药剂师人数由1982年的409名上升至2024年的3 332名。
5.2 1982年至2024年期间进行的统计调查所收集有关本地在职药剂师的选定特征已表列,以供参考。
5.3 自1982年起所收集的调查数据显示,私营机构为本地执业药剂师的最大雇主。统计调查自1992年开始记录任职医院管理局的药剂师数目。自此,医院管理局为第二大雇主。在2004年至2024年期间,作出回应的药剂师中任职医院管理局的比例维持在27.3%至31.9%之间。在同一时期,作出回应的药剂师中任职私营机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由2004年的65.7%下降至2024年的56.2%,而任职政府的比例有所增加,由2004年的4.6%上升至2024年的9.5%。任职学术及资助机构的比例亦有所增加,由2004年的1.5%上升至2024年的3.9%。
5.4 自1984年统计调查起,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由1984年的199下降至2004年的95,及至2024年的89 。
5.5 统计调查自2000年开始记录年龄中位数的数据。回应者的年龄中位数显示逐渐增加,由2000年的36.0岁上升至2012 年的41.0岁;在2015年至2024年期间,年龄中位数介乎39.0岁与42.0岁之间。
图乙 : 按统计调查年份划分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涵盖的药剂师人数(1982年 - 2024年)
| 注释﹕ |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至该年7月1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而2004年至2007 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及2018年的数字则指截至该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2024 年的有关数字指于2024年6月30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 |
表甲 : 按统计调查年份划分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经点算的本港在职药剂师的选定特征(1982 年 - 2024年)
| 注释﹕ | * |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至该年 7月1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 年、2015 年及2018年的数字则指截至该年 8月31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2024年的有关数字指于2024年6月30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 |
| † | 在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4年药剂师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 |
| ‡ | 包括学术及资助机构。1987年及1996年的药剂师统计调查包括军事机构。 | |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 N.A. | 不适用 | |
| ‘-’ | 没有相关数字 | |
表甲(续) : 按统计调查年份划分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经点算的本港在职药剂师的选定特征(1982 年 - 2024年)
| 注释﹕ | * | 2000年及之前的有关数字指截至该年 7月1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而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 年、2015 年及2018年的数字则指截至该年 8月31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2024年的有关数字指于2024年6月30日已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药剂师人数。 |
| † | 在2004年至2007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4年药剂师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 |
| ‡ | 包括学术及资助机构。1987年及1996年的药剂师统计调查包括军事机构。 | |
|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 ||
| N.A. | 不适用 | |
| ‘-’ | 没有相关数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