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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范围

放射卫生科

放射卫生科执行《辐射条例》的规定,就香港境内使用电离辐射提供发牌、谘询、工作监察和健康监察方面的服务,藉以保障市民健康。

服务包括:

  1. 为管制辐射物质或辐照仪器的进出口,管有、经营、处理和使用而签发牌照。
  2. 为在香港境内运送放射性物质而签发许可证。
  3. 为辐射工作人员安排入职前及定期健康检查,并提供个人及环境辐射监察服务。
  4. 举办辐射安全及健康教育活动,提供有关的辐射健康辅导。
  5. 进行安全分析及巡察放射设备,鉴定放射装置的特性、量化该等装置的操作效能,以及提供刻度服务。
  6. 处理辐射事故,就辐射安全提供意见,并评估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7. 担任政府顾问,就与放射卫生有关的事宜提供意见。

欲知更多有关放射卫生科的资料,请浏览https://www.rhd.gov.hk.

放射卫生科办公室

热释光实验室

辐射剂量校准实验室



修订日期: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