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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資料

2004年4月2日

各位醫生:

香港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應變系統的戒備級別將予解除

敬請留意,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綜合症)應變系統的戒備級別將由2004年4月6日起解除。現特修函向大家闡明這個決定背後的理據,以及有關的防疫措施。

本年3月25日,衞生署署長帶領一隊醫護專業人員與廣東當局會面,就控制、監察及治療綜合症、流感及愛滋病的事宜互換意見。會上,雙方檢討了去年12月起在廣州出現的4宗綜合症感染個案。患者先後在2003年12月16日至2004年1月7日期間發病,而最後發病個案的患者已在2004年1月底出院。所有個案當中,均無發生第二重傳播。2004年1月,廣東當局宰殺並禁售果子狸。自2004年3月19日起,廣東省衞生廳已解除一般疫情應急響應。

繼台灣出現感染個案後,香港在2003年12月17日啟動綜合症應變系統的戒備級別。其後,由於廣東省也發現感染個案,香港一直處於戒備狀態。當時,本署曾請各位提供協助,把感染肺炎並在病發前10天內到過廣東省的個案通知本署。至今,本署接報大約450個肺炎個案;經測試後,所有患者均無感染綜合症。

根據目前的評估,香港感染綜合症的風險已回復至基線水平。為適當地反映這個情況,香港會由2004年4月6月起解除戒備。然而,當局不會鬆懈下來,仍會在各個出入境管制站實施健康檢查措施,包括體溫檢查及健康申報等。本署將與內地當局保持密切聯繫,以便在第一時間知悉新的感染個案並作出應變。

因此,醫生毋須把曾到過廣東省的肺炎個案通知本署。不過,各位在診症時仍應保持警覺,並須在醫護場所做好感染控制措施。另請留意,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是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本署會對出現相關臨牀徵狀的病人迅速進行調查,並會提供所需的診斷支援服務。

有關綜合症的指引及資料,已上載至專題網站( http://www.chp.gov.hk/tc/guideline_infection/346.html )。本署將會盡量透過這個網站,向大家提供有關的最新發展。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