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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11 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經點算註冊助產士的特徵摘要


I.   所涵蓋的註冊助產士

1.1   2011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所涵蓋的助產士,是指截至調查點算當日(即2011年8月31日)已按照《助產士註冊條例》(第162章)的規定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須於2011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助產士。

1.2  所涵蓋的助產士人數為4 125 名。

1.3  在統計調查所涵蓋的 4 125 名助產士中,有2 848名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69.0%。在回應者中,有 2 338 名助產士於2011 年8月31日在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510名據報並非在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 (圖甲)

*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的助產士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助產士。“就業”助產士是指統計調查期間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而“待業”助產士則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找尋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的助產士。

‡ “非從事經濟活動”的助產士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不包括在統計調查期間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助產士。

1.4  在2 338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23 名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找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工作,四名暫時有病在身及11名期待重返原任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或即將開展助產學/護理專業的生意。下文第1.6段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指截至2011年8月31日,根據2 300名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的助產士所提供的資料而製備的。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5  在510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助產士當中,有 81 名據報在外地/內地執業及429 名在統計日前 30 天內無找尋業內工作 (圖甲)。在429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助產士中,沒有找尋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187 名(43.6%)退休、105 名(24.5%)料理家務、69 名(16.1%)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上沒有需要及51 名(11.9%)從事其他行業等項目。

 

圖甲:所涵蓋助產士的經濟活動身分

純文字版本

在涵蓋的4 125名助產士中,有2 848名(69.0%)作出回應,剩餘的1 277名(31.0%)沒有回應。在回應者中,有2 338名(82.1%)助產士於2011年8月31日在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在職”),而有510名(17.9%)據報並非在本港助產學/護理專業從事經濟活動(“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在2 338名在職助產士中,有2 300名(98.4%)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有23名(1.0%) (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的助產士人數,四名(0.2%)暫時有病在身及餘下11名(0.5%) (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期待重返原任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或即將開展助產學/護理專業生意的助產士人數。510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助產士當中,有81名(15.0%)據報在外地/內地執業,有429名(84.1%)並非在香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而在統計日前30天內亦無找尋業內工作。429名非在本港從事業內工作的助產士中,有187名(43.6%)據報退休,105名(24.5%)料理家務,69名(16.1%)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財政沒有需要,51名(11.9%)從事其他行業及餘下17名(4.0%)填報移民或進修

註釋: *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正在找尋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的助產士人數。
  有關數字指(a)在統計調查期間並非在本港從事助產學/護理專業;(b)在統計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在統計日前30天內期待重返原任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崗位、正等待上任新的助產學/護理專業工作或即將開展助產學/護理專業生意的助產士人數。
  有關數字指填報移民或進修的助產士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份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6  經點算的2 300名在職助產士中,全部均為女性。除了 22 名沒有註明年齡外,餘下2 278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的整體年齡中位數為48.0歲。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屬於 45 至 49 歲的年齡組別佔最大比例(32.0%),其餘依次為 50 至 54 歲(25.6%)及 40 至 44 歲(17.6%)。

1.7  我們要求作出回應的在職助產士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按主要職位所屬機構類型劃分的分佈資料顯示,超過一半(63.0%)經點算在職助產士在醫院管理局工作,其餘依次為私營機構(16.7%)、政府(14.0%)、資助機構(3.1%)及學術機構(2.9%)。

1.8  經點算任職學術機構的助產士年齡中位數為51.0歲,其餘依次為政府及資助機構(50.0 歲)、私人機構(49.0 歲)及醫院管理局(48.0 歲)。

1.9  在 2 300 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26.0%把大部分工作時間用於產科,其餘依次為內科(11.3%)、行政/管理(10.2%)、  公共衞生(10.0%)、外科(7.4%)、兒科(6.3%)及普通科/門診(5.6%)。

1.10  經點算的2 300名在職助產士當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當中,219 名(9.5%)助產士需作隨時候召工作,而每週隨時候召工作(不計日常職務)時數的中位數為24.0小時。

* 主要職位是指佔助產士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1.11  在 2 300 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持有註冊/登記護士學生培訓的人數最多(85.2%),6.3%持有助產士學生訓練及4.7%持有學士學位作為基本資格。

1.12  在2 300名經點算在職助產士中,   2 020 名(87.8%)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及280 名(12.2%)沒有接受過任何額外訓練。在 2 020 名有接受額外訓練的在職助產士中,六名(0.3%)還未完成額外訓練,943 名(46.7%)持有學士學位,564 名(27.9%)持有碩士學位及282名(14.0%)持有證書作為最高資格。

1.13  在2 020 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助產士中,25.0%人士接受助產學訓練,普通科護理佔 8.1%,公共衞生護理佔6.3%及護理行政科佔 5.7%。

1.14  在2 020 名曾接受/正接受額外訓練的助產士中,975 名(48.3%)曾接受一項額外訓練。當中,30.7%人士接受助產學訓練,普通科護理佔 12.5%,公共衞生護理佔10.7%及護理行政科佔4.3%。

1.14  關於持續助產士教育/持續護理教育活動,1 969 名(85.6%)在職助產士表示在 2011年曾參與有關持續助產士教育/持續護理教育的活動,300 名(13.0%)並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持續助產士教育/持續護理教育的活動及 31 名(1.3%)沒有註明曾否參與持續助產士教育/持續護理教育活動。至於 1 969 名表示曾參與有關活動的在職助產士中,在過去12 個月所獲得的分數/小時為:1 至 5 分/小時(12.5%),6 至 10 分/小時(12.5%),11 至 15 分/小時(17.3%), 16 至 20 分/小時(13.3%)和多於 20 分/小時(44.3%)。

 

II.   趨勢分析

2.1.1  由於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的統計調查方法及點算日均已改變,故將 2011 年與2004年之前的統計調查結果比較時必須小心謹慎。

2.1.2   2004年之前的統計調查涵蓋在經點算機構執業的註冊助產士。自助產士管理局在2000年1月引入執業證明書的規定,統計調查的計算助產士的方法便改變為調查點算當日持有助產士有效執業證明書的助產士。2004年、2005年、2008年及2011年統計調查的涵蓋範圍如下:

Ø      2004年統計調查只涵蓋於調查點算當日持有助產士有效執業證明書並未持有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有效執業證明書的助產士。

Ø      2005年的統計調查,涵蓋所有於2005年8月31日持有有效執業証明書的助產士。

Ø      2008 年及 2011 年涵蓋截至相關年份內的8月31日已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須於相關年份續領執業証明書的助產士。

2.1.2  統計調查所涵蓋的助產士人數,由2000年的147人,上升至2011年的4 125人(圖乙)

 

圖乙:按年劃分的註冊助產士涵蓋人數(2000年、2004年、2005年、2008年及2011年)

純文字版本

二零零零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助產士人數為147名。二零零四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助產士人數為229名。二零零五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助產士人數為5 125名。二零零八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助產士人數為4 361名。二零一一年醫療衛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涵蓋的助產士人數為4 125名。註釋:

1.由於二零零八年及二零一一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二零零八年及二零一一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助產士,因此不須於二零零八年及二零一一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助產士不包括是次統計調查內。2.二零零零年的數字指於相關年份中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由已作回應機構呈報及並未持有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資格的註冊助產士人數,而二零零四年的數字則指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已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註助產士人數(不包括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持有助產士有效執業證明書的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而二零零五年的數字指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已向助產士管理局註冊的助產士人數。而二零零八年及二零一一年的數字指於相關年份內的八月三十一日已向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須於相關年份續領執業証明書的助產士人數

註釋: * 由於2008年及2011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08年及2011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助產士,因此須於2008年及2011 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註冊助產士不包括是次統計調查內。
    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由已作回應機構呈報及並未持有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資格的註冊助產士人數,而2004年的數字則指於2004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助產士人數(不包括於2004年8月31日持有助產士有效執業證書的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而2005年的數字指於2005年8月31日已向助產士管理局註冊的助產士人數。而2008年及2011年的數字指於相關年份內的8月31日已向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須於相關年份續領執業証明書的助產士人數。

 

2.2  經點算在職助產士的平均年齡,由1987年的42.3歲上升至2011年的48.6歲。

2.3  在1987年至1990年,經點算在職註冊助產士以任職政府的比例最多,其次為學術及資助機構,兩者合共聘用大約90%的助產士。醫院管理局自 1991 年成立以來,已成為最大的僱主,而政府、學術及資助機構所佔的比例於 2011 年分別減至 14.0%,2.9%和 3.1%。另一方面,私營機構所佔的比例,則由1987年的9.1%,上升至2011年的16.7% (表甲)

 

表甲:經點算在職助產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8年及2011年)

純文字版本

 

特徵

年份

  1987

   1990

   1992

   1996

   2000

   2004§

    2005

2008

    2011

A.     所涵蓋的助產士 * 

     -   

     -   

     -   

     -   

147

229

5 125

4 361

4 125

B.     經點算在職助產士

 

 

 

 

 

 

 

 

 

經點算人數

352

315

222

154

136

33

2 881

2 926

2 300

平均年齡

42.3

45.3

46.3

48.7

51.2

50.8

43.2

46.0

48.6

年齡

    -   

    -   

    -   

    -   

51.0

52.0

43.0

46.0

48.0

 

 

 

 

 

 

 

 

 

 

工作機構類型

 

 

 

 

 

 

 

 

 

政府

252

207

86

71

56

6

426

439

322

 

(71.6%)

(65.7%)

(38.7%)

(46.1%)

(41.2%)

(18.2%)

(14.8%)

(15.0%)

(14.0%)

醫院管理局

N.A.

N.A.

103

60

43

15

1 981

1 966

1 450

 

 

 

(46.4%)

(39.0%)

(31.6%)

(45.5%)

(68.8%)

(67.2%)

(63.0%)

學術及資助機構

68

66

0

0

0

0

152

162

139

 

(19.3%)

(21.0%)

(0.0%)

(0.0%)

(0.0%)

(0.0%)

(5.3%)

(5.5%)

(6.0%)

私營機構

32

42

33

23

37

11

312

356

384

 

(9.1%)

(13.3%)

(14.9%)

(14.9%)

(27.2%)

(33.3%)

(10.8%)

(12.2%)

(16.7%)

不詳

N.A.

N.A.

N.A.

N.A.

N.A.

1

10

3

5

 

 

 

 

 

 

(3.0%)

(0.3%)

(0.1%)

(0.2%)

 

註釋: * 2000年的數字指於2000年7月1日由已作回應機構呈報及並未持有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資格的註冊助產士人數,而2004年的數字則指於2004年8月31日已向香港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助產士人數(不包括於2004年8月31日持有助產士有效執業證書的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而2005年的數字指於2005年8月31日已向助產士管理局註冊的助產士人數。而2008年及2011年的數字指於相對年份內的8月31日已向助產士管理局註冊,並須於該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助產士人數。
  在2004年、2005年、2008年及2011年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包括學術機構
  § 由於所涉及的在職註冊助產士人數很少,闡釋有關數據時必須小心謹慎。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
    N.A.  不適用
    ‘-’沒有相關數字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
2012年6月

 

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