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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字

2023年有關醫生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

結果摘要


《2023年有關醫生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醫生統計調查)涵蓋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的規定正式註冊*,並於2023年11月 30 日在香港醫務委員會備存的醫生本地名單內的醫生。

本統計調查所涵蓋的醫生人數為15 720 名。

在所涵蓋的15 720 名醫生中,有5 187 名對醫生統計調查作出回應,整體回應率為33.0%。在5 187 名有回應的醫生中,4 652 名(89.7%)被分類為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從事經濟活動‡§ (「在 職」), 而535 名(10.3%)被分類為非從事經濟活動‡║(「非在職」)(見圖)

在經點算的4 652 名在職醫生中,4 640 名(99.7%)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五名 (0.1%)正在求職、七名 (0.2%)報稱能夠上班,但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並無求職,原因包括:他們相信本港醫療專業工作未有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醫療專業崗位或正準備上任新的醫療專業工作。

下文所載的統計調查結果是根據4 640 名截至2023年8月31日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並作出回應的醫生所提供的資料(下稱「本港在職醫生」)。由於部分問卷資料不全或進位關係,下文所載的百分比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1. 經點算的4 640 名本港在職醫生中,2 918 名(62.9%)為男性,1 477 名(31.8%)為女性。餘下的245 名(5.3%)則未有註明性別。在4 395 名有註明性別的回應者中,整體性別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數)為198。在4 483 名呈報了年齡的醫生中,年齡中位數是53.0歲。
  2. 調查要求回應者填寫其主要職位的特徵。經點算的4 640 名本港在職醫生中,2 529 名(54.5%)表示他們的主要職位在私營機構工作、1 710 名(36.9%)在醫院管理局工作、224 名(4.8%)在政府工作、107 名(2.3%)在學術機構工作及40 名(0.9%)在資助機構工作。餘下的30 名(0.6%)則未有註明其主要職位的行業領域。
  3. 在經點算4 640 名本港在職醫生當中,4 402 名(94.9%)報稱於臨床範疇工作及171 名 (3.7%)報稱於非臨床範疇工作,67 名(1.4%)沒有註明其主要執業範疇。
  4. 經點算的4 527 名有填報每週工作時數的本港在職醫生中,每週工作時數(不計用膳時間)的中位數為44.0小時。經點算的4 640 名本港在職醫生中,1 740 名(37.5%)需作隨時候召工作,每週隨時候召工作時數的中位數為16.0小時。

在535 名非在本港醫療專業從事經濟活動當中 (見圖):

  1. 449 名報稱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沒有在本港尋找業內工作。沒有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297 名(66.1%)已退休、52 名(11.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沒有財政需要及35 名(7.8%)基於健康問題。
  2. 77名報稱在海外執業、四名報稱在澳門或大灣區其他地區執業、三名報稱在內地其他地區執業及兩名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7天內不能上班。

* 指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註冊在香港醫務委員會所備存醫生名冊第I部註冊的醫生,當中包括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內外全科醫學士[MBBS (HK) / MBChB (CUHK)]學位的醫生、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持有人或持有可以其他非本地醫學資格向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的醫生。
由於2023年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旨在只涵蓋在本港執業的醫生,因此名列醫生名冊內非本地名單者不包括在是次統計調查內。
是次統計調查中用以界定從事經濟活動及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準則,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並獲香港政府統計處所採用的建議。
§ 從事經濟活動(「在職」)的醫生包括所有「就業」及「待業」醫生。「就業」醫生是指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的醫生,而「待業」醫生則指(i)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ii)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7天內能夠上班;並且(iii)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工作的醫生。如回應者有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的工作,但因暫時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會被界定為「待業」。回應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條件,但在統計調查前30天內沒有尋找工作,原因為相信本港醫療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準備上任新的醫療專業工作、即將開展醫療專業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醫療專業崗位,則仍會被界定為「待業」。
非從事經濟活動(「非在職」)的醫生是指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並沒有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的醫生,不包括當中正在休假及「從事經濟活動」但「待業」的醫生。
主要職位是指佔醫生大部分工作時間的職位。

所涵蓋醫生的經濟活動身分

纯文字版本

所涵蓋醫生的經濟活動身分

註釋: * 有關數字涵蓋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的規定,並於2023年11月30日在香港醫務委員會備存的醫生本地名單內正式註冊的醫生。
有關數字指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a)沒有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b)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前30天內正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醫生人數。
有關數字指截至統計調查點算當日(a)沒有在本港從事醫療專業;(b)前7天內能夠上班及(c) 前30天基於相信本港醫療專業工作暫無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醫療專業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醫療專業工作而沒有尋找工作並作出回應的醫生人數。
§ 有關數字指填報因進修或未註明原因而沒有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前30天內在本港尋找醫療專業工作並作出回應的醫生人數。
有關數字指統計調查點算當日7天前未能上班並作出回應的醫生人數。
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的總和可能不等於100%。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