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六日)同意持牌藥物製造商歐化藥業有限公司(歐化),從市面回收六款產品,因為有關產品生產所用的輔料名稱及分量與其註冊詳情並不相符。該六款產品為安瀉靈膠囊(註冊編號:H K - 4 1 5 6 2)、N a s w a l l膠囊(註冊編號:H K - 5 4 7 3 9)、樂寶止瀉丸(註冊編號:H K - 5 4 7 4 0)、M e l i t t e膠囊(註冊編號:H K - 5 4 7 4 1),D a v i c o f f膠囊(註冊編號:H K - 5 4 7 4 2)及抗瀉靈膠囊(註冊編號:H K - 5 4 7 4 3)。
衞生署根據接獲的投訴,在歐化進行調查並發現歐化曾在以上六款產品的配方上加入添加劑羥丙纖維素。羥丙纖維素是一款常用於藥物的添加劑,以促進黏合配方成分。然而,上述配方的更改並未獲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批准,使上述產品被視為未經註冊。由於供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違反《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香港法例第1 3 8 A章),故歐化自願從市面回收產品。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跟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上述產品全部均含有硝齊特,是用作治療腹瀉的非處方藥物。根據歐化的資料,受影響產品曾供應予私家醫生、本地藥房及藥行。
至今,衞生署沒有接獲與使用有關產品的不良反應報告。
歐化已設立熱線電話(2 6 6 6 3 3 9 2)解答有關查詢。衞生署會密切監察回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