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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中成藥註冊制度開始實施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下稿代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發: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今日(十二月十九日)開始實施中成藥註冊制度,任何在香港製造、進口或管有的中成藥,必須由今日開始至2004年6月30日向管委會轄下中藥組申請註冊。

管委會主席謝志偉博士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說:「中成藥註冊制度是將中藥行業納入規範化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透過註冊制度可以確保中成藥的安全、品質及療效,從而保障巿民健康。」

謝博士說:「任何中成藥如果在1999年3月1日時在香港製造或銷售,而有關中成藥製造商或批發商於過渡性註冊的申請期內提出註冊申請,便可獲過渡性註冊。」

過渡性註冊的申請期為2003年12月19日至2004年6月30日,逾期遞交的申請將不會被接納。不符合過渡性註冊資格的中成藥,亦應在該申請期內遞交申請,以便中藥組處理及盡快發出註冊證明書。在首次註冊工作完成時,任何人不可以在香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所有獲註冊的中成藥的包裝盒上均會印有註冊編號,以供市民識別。

中藥組主席、衞生署署長林秉恩醫生說:「中藥組及衞生署將為業界舉辦簡介會,介紹中成藥的註冊要求細則、申請程序及申請人須提交的文件及資料。」

林醫生表示:「中藥組在決定中成藥註冊申請時,會考慮產品的安全、品質及成效等因素。註冊要求包括中成藥須符合重金屬及有毒元素、農藥殘留及微生物含量的標準,還應不摻雜西藥及符合瀕危物種的法例要求。中藥組已在『中成藥註冊申請手冊』中詳細地列明了註冊要求,供申請人參考。另外,中藥組還制訂了中藥回收指引、中成藥測試的技術指引及中成藥藥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等文件,就有關事宜向中藥商及有關機構提供指引。」

林醫生接着指出:「衞生署會定期抽驗市面上銷售的中成藥,中藥組在發現有註冊中成藥危害市民健康時,會取消其註冊,而有關中藥商須從市場上回收該中成藥。」

「中成藥註冊申請手冊」及申請書等,現已在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2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及九龍南昌街382號公共衞生檢測中心2樓衞生署中藥事務組派發。如欲瞭解詳情,可致電熱線2574 9999查詢,或瀏覽網頁( www.cmchk.org.hk )。

此外,管委會及中藥組在今年五月實施了中藥商領牌制度,四類經營中藥業者,包括中藥材零售商及批發商、中成藥批發商及製造商,必須向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轄下的中藥組申請有關牌照。中藥組在今年5月至11月期間,共接獲約6,900份中藥商牌照申請。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