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衞生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五日)表示,為保障市民的健康及安全,衞生署今年曾作公眾諮詢,就香港的醫療儀器包括高功率激光及強烈脈衝光儀器作出規管的建議,徵詢市民的意見。
消費者委員會近期就強烈脈衝光儀器及激光美容程序的調查顯示,如果不正確執行有關儀器的使用程序,會帶來嚴重的副作用及其他後遺症。
發言人表示由未經訓練的人員操作醫療儀器,會為患者及操作者帶來危險。
他說:「衞生署本年七月發出的諮詢文件中,建議限制某些高風險的醫療儀器的使用或運作。」
「衞生署亦建議只限於曾經受有關訓練的人士,才獲准使用高功率激光(3B級及4級)和強烈脈衝光儀器。我們並歡迎消委會支持這項建議。」
衞生署會詳細考慮業界及市民表達的意見,並於2004年初向立法會提交修訂的建議,以實施一個監管的行政制度,為將來較長期執行強制性的規定作出準備。
發言人補充說:「市民在選擇服務提供者時,應小心考慮及於適當情況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