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下稿代香港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發布:
香港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下稱「籌委會」)已向政府提交報告書建議成立一個法定的中醫藥組織,以規管、促進及發展香港的中醫藥業。
建議成立的「香港中醫藥管理局」,主要由中醫中藥業內人士組成,其下並設立「中醫管理委員會」及「中藥管理委員會」,分別負責中醫和中藥行業的法定管理工作。
籌委會主席謝志偉博士今日在介紹《香港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報告書》及有關建議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各項發展及規管中醫藥的建議的目標是確保中醫藥行業的專業水平,以促進公眾的健康及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但為免影響中醫中藥業內人士的生計,規管工作應循序漸進及按步就班地推行。」
籌委會中醫專責小組主席張大釗中醫師說:「長遠來說,凡欲加入中醫專業者,均必須經過中醫註冊。他們必須參加統一註冊考試,以取得註冊及執業的資格。」
但是,在首次推行中醫註冊時,籌委會建議採用下列準則:
他強調為確保通過上述途徑獲予註冊的中醫的專業水平,在推行首次中醫註冊時,如有需要選取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以外的另一日期作為計算執業經驗的日期,則執業中醫所須持有的執業經驗年期亦應相應加以延長。
同時,未能符合上述註冊準則的執業中醫,仍會暫准執業,但須接受中醫培訓,以參加統一註冊考試。
此外,報告書亦建議以註冊形式規管中藥行業。
籌委會中藥專責小組主席談靈鈞中醫師表示:「規管中藥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毒性/烈性中藥材之適當使用、及中成藥須有適當的安全性、品質及成效。」
根據建議的中藥規管制度,指定中藥材的批發及零售將受規管,而對中成藥則會實施註冊制度。
謝志偉博士又補充說:「除了對中醫藥的規管作出建議外,籌委會亦關注中醫藥的發展。我們建議須研究如何把中醫藥全面納入香港的醫療保健系統、提供全日制中醫藥學位課程、及進一步促進中醫藥的科學研究。」
籌委會及其下兩個專責小組之全體委員已獲衛生福利司再次委任,任期兩年。
《香港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報告書》在各區政務處及中醫藥發展籌委會秘書處派發。報告書亦將會經由各個中醫藥團體分發予中醫師及中藥業內人士。
市民如對報告書內容有任何意見,可以書面形式寄交秘書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一百八十二號順豐國際中心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