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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21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注册物理治疗师的特征摘要

I. 所涵盖的物理治疗师

1.1 2021年有关物理治疗师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21年7 月31日) 已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于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的资料。

1.2 在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21年7 月31日)于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3 919名物理治疗师中,1 031名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的资料。所涵盖的物理治疗师人数为1 031名。

II. 回应率

2.1 在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 031 名物理治疗师中,有284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27.5%(图甲)

III. 经济活动身分

3.1 作出回应的物理治疗师分为“从事经济活动”*或“非从事经济活动”*。“从事经济活动” (在职)的物理治疗师包括:

(a)“就业”物理治疗师 - 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物理治疗师。

(b)“待业”物理治疗师 - (i)在统计调查期间并没有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ii)在统计调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iii)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物理治疗专业工作的物理治疗师

3.2 “非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物理治疗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没有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物理治疗师,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物理治疗师。

3.3 在284名回应的物理治疗师中,截至2021年7月31日,有252名(88.7%)为从事经济活动(「在职」)的物理治疗师,而有32名(11.3%)没有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图甲)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如回应者有寻找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工作,但因暂时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会被界定为“待业”。
回应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条件,但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没有寻找工作的原因为相信本港物理治疗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准备上任新的物理治疗专业工作、即将开展物理治疗专业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物理治疗专业岗位,则仍会被界定为“待业”。

3.4 在252 名在职物理治疗师中,251名(99.6%)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及一名(0.4%)正在寻找物理治疗专业工作。下文第3.5段至3.15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251名截至2021年7月31日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并作出回应的物理治疗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或进位关系,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图甲)

3.5 在32名(11.3%)经点算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物理治疗师当中,18名(56.3%)报称在点算前30天内没有寻找业内工作及14名(43.8%)填报在外地执业。该18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物理治疗师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七名(38.9%)正从事其他行业、四名(22.2%)已退休、三名(16.7%)忙于料理家务、三名(16.7%)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及一名(5.6%)已移民(图甲)

3.6 在251名经点算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116名(46.2%)为男性,132 名(52.6%)为女性,三 名(1.2%)没有注明性别,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88。剔除两名没有注明年龄的回应者,余下249名的年龄中位数为43.0岁(女性的年龄中位数为43.0 岁,男性的年龄中位数为44.0岁)。

3.7 我们要求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并作出回应的在职物理治疗师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在251名回应者中,112名(44.6%)填报在私营机构工作、62名(24.7%)在医院管理局工作、51名(20.3%)在资助机构工作、14名(5.6%)在学术机构工作、五 名(2.0%)在政府工作及七名(2.4%)没有注明其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

3.8 经点算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任职学术机构的年龄中位数为55.5岁,而任职医院管理局及任职政府的年龄中位数分别为45.5岁及45.0岁。

3.9 在251名经点算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75.3%报称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复康治疗,而11.2%报称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行政/管理,6.4%报称基层健康护理†,5.6%报称教学及1.2%报称研究为其主要工作范围。

3.10 撇除一名没有注明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回应者,余下250 名经点算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的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中位数为44.0小时。当中,21 名(8.4%)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间)时数的中位数为8.0小时。

3.11 在251名回应者中,58.2%持有学士学位、24.3%持有专业文凭及13.9%持有硕士学位作为其最早基本资格。

3.12 在251名回应者中,210名(83.7%)在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当中,124名(59.0%)持有硕士学位、26名(12.4%)持有证书、22名(10.5%)持有博士学位作为最高资格及两名(1.0%)还未完成额外训练。

* 主要职位是指占物理治疗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指有关健康教育或健康推广等项目的工作或涉及在基层健康工作层面上有关病人护理的工作。
图甲: 所涵盖物理治疗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纯文字版本

图甲:	所涵盖物理治疗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注释: * 有关数字是指在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 359 章)的规定,于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资料的物理治疗师。
有关数字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没有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b)在统计调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调查前30 天内正在本港寻找物理治疗专业工作并作出回应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有关数字指报称希望休息/不想工作/ 财政上没有需要或移民并作出回应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由于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3.13 在210名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回应者中,88名(41.9%)曾接受/正接受只有一个范畴的额外训练,当中包括:针灸学训练 (23.9%)、运动物理治疗/运动及健康科学 (22.7%)、复康治疗 (11.4%)、手法物理治疗学 (9.1%)、康复科学/研究 (9.1%)及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 (8.0%)。

3.14 在210名取得最早基本资格后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121名(57.6%)表示曾/正接受多于一个范畴的额外训练,较常报称的范畴包括:121名回应者中的103名(85.1%)报称为针灸学训练、55名(45.5%)为手法物理治疗学、44名(36.4%)为运动物理治疗/运动及健康科学、31名(25.6%)为健康护理管理/卫生服务管理、31名(25.6%)为物理治疗及29名(24.0%)为康复科学/研究。

3.15 在251名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中,154名(61.4%)表示在2021年曾参与持续专业发展(CPD)活动,95名(37.8%)表示没有参与任何CPD活动及两名(0.8%)没有注明曾否参与任何CPD活动。曾参与CPD活动的154名回应者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学分为:1至10分(41.6%),11至20分(28.6%),21至30分(13.6%),31至40 分(7.8%)和多于40分(8.4%)。

IV. 趋势分析

4.1 由于2021年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的调查方法、点算日及涵盖范围均有改变,有关调查结果不能与从前的统计调查结果作直接比较。

4.2 2021年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所涵盖的物理治疗师是截至2021年7月31日已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的资料,涵盖范围与之前的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不同,约占截至调查点算当日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于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的26.3%。

4.3 1982年至2021年进行的统计调查所点算在本港从事物理治疗师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的选定特征表列于表甲,以供参考。

4.4 自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在1990 年10月引入执业证明书的规定,统计调查的计算物理治疗师的方法便改变为调查点算当日持有物理治疗师有效执业证明书的物理治疗师。1990年至2017统计调查涵盖范围概括如下:

  • 2000年及以前年份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相关年份7月1日已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
  • 2004年至2017年涵盖截至相关年份3月31日已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但不包括于其后发现在调查点算当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物理治疗师。

4.5 由于统计调查进行的方式不同,2000 年至2021年进行的统计调查所涵盖的物理治疗师人数介乎1 031名和2 941名之间。

图乙: 按年划分的注册物理治疗师涵盖人数 (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纯文字版本

图乙:	按年划分的注册物理治疗师涵盖人数 (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注释: * 2021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 359 章)的规定,于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的物理治疗师。
2000年或以前的有关数字是指于相关年份7月1日已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7年的有关数字则指于相关年份的3月31日已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人数。
表甲 : 经点算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的选定特征 (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 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 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純文字版本

表甲 :	经点算本港从事物理治疗专业的在职物理治疗师的选定特征 (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 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 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

注释: * 2000年或以前的有关数字是指于相关年份7月1日已向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人数,而2004年至2017年的有关数字则指于相关年份的3月31日已注册的物理治疗师人数。2021年的统计调查涵盖截至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 359 章)的规定,于香港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并提供书面同意经邮寄或电邮收取有关物理治疗师统计调查的物理治疗师。
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及2021年统计调查中,所属机构类型指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的类型。
数字于2014年修订。
由于四舍五入关系,个别项目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略有出入。
N.A 不适用
‘-’ 没有相关数字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