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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登记护士的特征摘要


I.所涵盖的登记护士

1.1 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5年8月31日)已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的规定,于登记护士名册内登记的护理人员。

1.2所涵盖登记护士的人数为12 309名。

1.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2 309名登记护士中,有4 074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3.1%。在回应者中,有3 435名(84.3%)登记护士于2015年8月31日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1,2 (在职)及639名(15.7%)为非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1,3 (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甲)

1.4在3 435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3 338名(97.2%)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58名(1.7%)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的工作,20名(0.6%)因暂时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以及19名(0.6%)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5年8月31日,3 338名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1.5在639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登记护士当中,有56名(8.8%)填报在外地执业、五名(0.8%)填报在内地执业及578名(90.5%)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 (图甲) 。在这578名登记护士中,没有寻找业内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282名(48.8%)已退休、120名(20.8%)料理家务、90名(15.6%)正从事其他行业、53名(9.2%)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及其他原因。

1.6经点算的3 338名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在职登记护士中,2 958名(88.6%)从事普通科工作及380名(11.4%)从事精神科工作。

1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2 "从事经济活动"的登记护士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的登记护士。"就业"登记护士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而"待业"登记护士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登记护士。

3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登记护士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登记护士。

图甲:所涵盖登记护士的经济活动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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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甲:所涵盖登记护士的经济活动身分

1.7一名在职登记护士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3 337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316名(9.5%)为男性,3 021名(90.5%)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10。除79名登记护士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3 259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1.0岁。经点算在职女登记护士的年龄中位数为41.0岁。而在职男登记护士的年龄中位数则为38.0岁。

1.8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登记护士填写其主要职位 4 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占最大比例(39.9%)的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在医院管理局工作,其次为私营机构(34.2%)、资助机构(20.1%)、政府(5.1%)及学术机构(0.5%)。

4 主要职位是指占登记护士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1.9经点算任职政府登记护士的年龄中位数为51.0岁,其次为资助机构(45.0岁)、学术机构(42.5岁),医院管理局(40.0岁)及私营机构(36.0岁)。

1.10在3 338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21.4%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院舍护理,其次老人科占14.3%、内科占12.1%、外科占10.7%、普通科/门诊占9.6%、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占9.0%、康复占4.9%、儿科占2.9%、社康护士工作占2.8%及公共卫生占2.1%。

1.11经点算的3 338名在职登记护士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4.0小时。当中,302名(9.0%)在职登记护士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时数的中位数为8.0小时。

1.12在3 338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89.9%曾接受注册/登记护士学生训练,8.8%持有高级文凭及0.6%持有学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

1.13在3 338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1 701名(51.0%)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1 701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100名(5.9%)还未完成额外训练,723名(42.5%)持有证书,361名(21.2%)持有高级文凭,以及300名(17.6%)持有学士学位作为最高资格。

1.14在1 701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1 098名(64.6%)曾接受/正接受一项额外训练范畴。当中,20.5%人士额外训练范畴为普通科护理训练,而有关额外训练范畴为登记护士转为注册护士的课程占13.8%、精神健康护理占8.8%、老人科护理占8.7%、社康护理/社区健康占7.6%、急症/急救护理占6.9%及外科护理占4.2%。

1.15在1 701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有些登记护士选取多于一项额外训练范畴。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登记护士总人次是2 821,其中14.4%额外训练范畴为普通科护理训练,老人科护理占10.3%、急症/急救护理占8.5%、社康护理/社区健康占7.0%、精神健康护理占6.1%、有关登记护士转为注册护士的课程占5.5%、外科护理占5.2%及善终护理占4.1%。

1.16关于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2 599名(77.9%)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填报在2015年曾参与有关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674名(20.2%)并没有参与任何有关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及65名(1.9%)没有注明曾否参与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至于2 599名填报曾参与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的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持续进修活动分数/时数为:1至5分/小时(20.5%)、6至10分/小时(23.1%)、11至15分/小时(18.9%)、16至20分/小时(10.9%)及多于20分/小时(26.6%)。

II.趋势分析

2.1由于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用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5年与2004年以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2在2000年至2015年期间,统计调查涵盖的登记护士人数介乎7 086名至12 309名。登记护士从事普通科工作的比例,在1987年至2015年期间大致维持稳定(于88.6%至91.8%)之间 (图乙 表甲)

2.3在1987年至2015年期间,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介乎6至10之间 (表甲)

2.4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年龄中位数由1992年的31.5岁,上升至2015年的41.0岁。

2.5在1987年至1990年期间,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最大比例在政府及资助机构工作,合共约占全部登记护士的80%,而余下的登记护士则任职于私营机构。医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来,已成为最主要的雇主,涵盖大约50%的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在私营机构工作所占的比例,则由2000年所得的20.9%增加至2015年的34.2% (表甲)

图乙:按年划分的登记护士涵盖人数(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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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乙:按年划分的登记护士涵盖人数(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表甲: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选定特征(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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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甲: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选定特征(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