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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2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登记护士的特征摘要


I.所涵盖的登记护士

1.1 2012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2年8月31日)已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的规定于登记护士名册内登记,并须于2012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护理人员。

1.2所涵盖登记护士的人数为7 250名。

1.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7 250名登记护士中,有3 042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42.0%。在回应者中,有2 466名(81.1%)登记护士于2012年8月31日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及576名(18.9%)表示并非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甲)

1.4在2 466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2 413名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26名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的工作,16名因暂时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及11名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指于2012年8月31日根据2 413名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1.5在576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登记护士当中,有72名表示在外地执业、四名表示在内地执业及500名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 (图甲) 。在这500名登记护士中,没有寻找业内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252名(50.4%)已退休、105名(21.0%)料理家务、76名(15.2%)正从事其他行业、48名(9.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等项目。

1.6经点算的2 413名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在职登记护士中,2 165名(89.7%)从事普通科工作及248名(10.3%)从事精神科工作。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登记护士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的登记护士。"就业"登记护士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而"待业"登记护士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登记护士。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登记护士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登记护士。

图甲:所涵盖登记护士的经济活动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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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图标题:所涵盖的登记护士的经济活动身分

1.7三名在职登记护士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2 410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163名(6.8%)为男性,2 247名(93.2%)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7。除32名登记护士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2 381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8.0岁。经点算在职女登记护士的年龄中位数为48.0岁。而在职男登记护士的年龄中位数则为50.0岁。

1.8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登记护士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最大比例(43.2%)的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在医院管理局工作,其余依次为私营机构(27.6%)、资助机构(21.2%)、政府(7.1%)及学术机构(0.4%)。

1.9经点算任职学术机构登记护士的年龄中位数为55.0岁,其余依次为政府(52.0岁)、资助机构(49.0岁),私营机构(48.0岁)及医院管理局(46.0岁)。

1.10在2 413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20.1%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院舍护理,其余依次为老人科(11.7%)、内科(11.6%)、普通科/门诊(10.9%)、外科(10.1%)、精神健康/精神科/戒毒(9.3%)、康复(5.4%)、社康护士工作(4.1%)、公共卫生(3.8%)及儿科(2.7%)。

1.11经点算的2 413名在职登记护士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4.0小时。当中,229名(9.5%)在职登记护士需作随时候召工作,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数的中位数为9.0小时。

1.12以2 413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97.4%曾接受注册/登记护士学生训练,1.0%持有高级文凭及0.7%持有学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

1.13在2 413名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1 384名(57.4%)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在1 384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登记护士中,50名(3.6%)还未完成额外训练,742名(53.6%)持有证书,221名(16.0%)持有学士学位及191名(13.8%)持有高级文凭作为最高资格。

1.14在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登记护士中,当中有些登记护士选取多于一项额外训练。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登记护士总人次是2 269,其中15.3%曾接受╱正接受普通科护理训练,老人科护理占11.9%、社康护理/社区健康占8.4%、急症/急救护理占6.3%、精神健康护理占5.2%、善终护理占4.2%、外科护理占4.0%及护理行政科占3.9%。

1.15在1 384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登记护士中,903名(65.2%)曾接受/正接受一项额外训练。当中,21.8%人士曾接受/正接受普通科护理训练,而老人科护理占12.4%、社康护理/社区健康占10.9%、精神健康护理占7.4%、登记护士转为注册护士课程占5.0%、急症/急救护理占4.2%及善终护理占4.1%。

1.16关于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1 964名(81.4%)在职登记护士表示在2012年曾参与有关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381名(15.8%)并没有参与任何有关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及68名(2.8%)没有注明曾否参与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至于1 964名表示曾参与持续护理教育/持续助产士教育活动的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分数/时数的分布为:1至5分/小时(14.5%)、6至10分/小时(20.3%)、11至15分/小时(17.2%)、16至20分/小时(12.5%)及多于20分/小时(35.6%)。

II.趋势分析

2.1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2年与2004年以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2在2000年至2012年期间,统计调查涵盖的登记护士人数介乎7 086名至9 496名。登记护士从事普通科工作的比例,在1987年至2012年期间大致维持稳定( 88.9%至91.8%) (图乙 表甲)

2.3在1987年至2012年期间,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介乎6至9之间 (表甲)

2.4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年龄中位数由1992年的31.5岁,上升至2012年的48.0岁。

2.5在1987年至1990年期间,最大比例的登记护士在政府及资助机构工作,合共约占全部登记护士的80%,而余下的登记护士则任职于私营机构。医院管理局自1991年成立以来,已成为最主要的雇主,并自此涵盖大约50%的在职登记护士。同期,任职学术及资助机构的在职登记护士比例维持于约20%,而于政府工作的登记护士比例则少于10% (表甲)

图乙:按年划分的登记护士涵盖人数(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及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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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图标题:图乙:按年划分的登记护士涵盖人数(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及2012年)

表甲: 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选定特征(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及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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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表标题:表甲:经点算在职登记护士的选定特征(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及2012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