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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2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牙医的特征摘要


I.所涵盖的牙医

1.1 2012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涵盖的牙医是指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2年8月31日)已按《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的规定,向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备存的牙医本地名单*注册的牙医。

1.2所涵盖牙医的人数为2 053名。

1.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2 053名牙医中,有1 264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61.6%。在回应者中,有1 227名(97.1%)牙医于2012年8月31日在本港牙科医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37名(2.9%)表示并非在本港牙科医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甲)

1.4在1 227名在职牙医中,1 217名正在本港从事牙科医学专业、七名正在找寻牙科医学专业工作及三名正期待重返原任的牙医专业岗位或等待上任新的牙科医学专业工作。下文第1.6段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指于2012年8月31日根据1 217名在本港从事牙科医学专业的牙医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1.5在37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牙医中,16名表示在外地/内地执业及21名表示在统计日前30天内亦无找寻业内工作 (图甲) 。而在21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牙医中,没有寻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14名(66.7%)已退休及四名(19.0%)希望休息/不想工作/财政上没有需要等项目。

1.6共有九名牙医没有注明性别,在余下1 208名经点算在职牙医中,843名(69.8%)为男性及365名(30.2%)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231。除七名牙医没有注明年龄外,余下1 210名经点算在职牙医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6.0岁。经点算在职女牙医的年龄中位数为39.0岁,而在职男牙医的年龄中位数则为48.0岁。

*由于2012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只涵盖所有在本港执业的牙医,因此名列牙医名册内非本地名单者不包括是次统计调查内。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牙医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的牙医。"就业"牙医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牙科医学专业的牙医,而"待业"牙医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牙科医学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找寻牙科医学专业工作的牙医。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牙医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牙科医学专业的牙医,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牙医。

图甲:所涵盖牙医的经济活动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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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图标题:图甲:所涵盖牙医的经济活动身分

1.7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的在职牙医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的分布资料显示,最大部分(72.9%)经点算在职牙医在私营机构工作,其余依次为政府(18.2%)、学术机构†(4.2%)及资助机构(3.2%)。在887名经点算在私营机构工作的在职牙医中,最大部分(62.7%)为独自执业,其次为联合执业(36.1%)及在其他私营机构执业(1.2%)。

1.8经点算任职私营机构或医院管理局的牙医年龄中位数为48.0岁,其余依次为政府(45.0岁)、学术机构(36.0岁)及资助机构(35.0岁)。

1.9在1 217名经点算在职牙医中,82.3%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牙科全科,其余依次为专科执业(14.3%)、行政/管理或教学/教育(1.4%)。

1.10经点算的在职1 217名牙医,每周工作时数中位数(不计用膳时间)为44.0小时。当中,有72名(5.9%)在职牙医需作随时候召的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时数的中位数为10.0小时。

1.11至于每天的平均诊症次数/病人人数,49.5%经点算在职牙医填报每工作天介乎11至20人次,32.6%填报少于或等于10人次及15.5%填报多于20人次。

1.12在1 217名经点算在职牙医中,65.7%在本港受训并持有学士学位,22.4%持有海外机构颁授的学士学位及10.9%持有海外机构颁授的博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

1.13在1 217名经点算在职牙医中,544名(44.7%)持有额外资格。在544名持有额外资格的牙医当中,276名(50.7%)持有一项额外资格,当中88名(31.9%)获得硕士学位、74名(26.8%)获颁院士,47 (17.0%)获深造文凭及47 (17.0%)获颁院员为额外资格。

1.14在544名持有额外资格的在职牙医中,450名(82.7%)持有属一个范畴的额外资格;当中33.6%为牙科全科、14.0%为修复齿科、11.1%为口腔颌面外科、9.6%为牙齿矫正科、8.2%为儿童齿科、7.3%为牙齿公共卫生科及6.4%为牙周病科。

1.15在持有额外资格的在职牙医中,当中88名牙医选择多于一个范畴的额外资格。持有额外资格的在职牙医总人次是649,其中34.2%持有为牙科全科、15.6%为修复齿科、9.2%为口腔颌面外科、7.9%为牙齿矫正科、7.2%分别为牙齿公共卫生科及牙周病科及6.6%为儿童齿科。

1.16关于延续医学教育/持续专业发展活动,1 054名(86.6%)在职牙医表示在2012年曾参与有关延续医学教育/持续专业发展活动,153名(12.6%)并没有参与任何有关延续医学教育/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及10名(0.8%)没有注明曾否参与有关延续医学教育/持续专业发展活动。至于1 054名表示曾参与有关活动的在职牙医中,在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学分为:1至5学分(13.2%), 6至10学分(14.5%),11至15学分(14.9%),16至20学分(15.7%)及多于20学分(41.7%)。

II.趋势分析

2.1由于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2年与2003年以前的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图乙)

2.2在1982年至2012年期间,牙医人数由747名上升至2 053名。

2.3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由1982年所得的679,下降至2012年的231,显示男性牙医的比例有下降趋势 (表甲)

图乙:按年划分的牙医涵盖人数(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及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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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图标题:图乙:按年划分牙医涵盖人数(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及2012年)

表甲: 经点算在职牙医的选定特征(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及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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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甲:经点算在职牙医的选定特征(1982年、1984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及2012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