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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经点算脊医的特征摘要


I.所涵盖的脊医

1.1 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涵盖的脊医是指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5年8月31日)已按《脊医注册条例》(第428章)的规定,向脊医管理局注册的脊医。

1.2所涵盖脊医的人数为193名。

1.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193名脊医中,有116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60.1%。在回应者中,有101名(87.1%)脊医于2015年8月31日在本港脊骨疗法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1,2 (在职),而有15名(12.9%)为非在本港脊骨疗法专业从事经济活动 1,3 (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图甲)

1.4在15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脊医当中,有13名(86.7%)表示在外地/内地执业及两名(13.3%)在统计日前30天内无找寻业内工作 (图甲)

1.5经点算的98名在职脊医中,69名(70.4%)为男性,29名(29.6%)为女性,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238。两名在职脊医没有注明年龄,余下96名经点算在职脊医的整体年龄中位数为41.0岁。经点算在职女脊医的年龄中位数为32.0岁,而在职男脊医的年龄中位数则为43.0岁。

1.6我们要求作出回应经点算的在职脊医填写其主要职位 4 的特征。按主要职位所属机构类型划分,全部98名经点算在职脊医均在私营机构工作。当中大部分(54.1%)为联合执业,余下的45.9%则为独自执业。

1.7经点算在职脊医中,独自执业脊医的年龄中位数为49.5岁,而联合执业的则为35.5岁。

1.8经点算的98名在职脊医中,99.0%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脊骨治疗,另有1.0%把大部分工作时间用于行政/管理工作。


1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2 "从事经济活动"的脊医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脊医。"就业"脊医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脊骨疗法专业的脊医,而"待业"脊医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脊骨疗法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找寻脊骨疗法专业工作的脊医。

3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脊医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脊骨疗法专业的脊医,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脊医。

4 主要职位是指占脊医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图甲:所涵盖注册脊医的经济活动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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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甲:所涵盖脊医的经济活动身分

1.9经点算的98名在职脊医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中位数为43.0小时。当中,92名(93.9%)不用担任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另有六名(6.1%)脊医需作随时候召工作(不计日常职务),而每周随时候召工作时数的中位数为6.5小时。

1.10至于每工作天的平均诊症次数/病人人数,39.8%经点算在职脊医填报介乎11至20,30.6%填报10或以下,18.4%填报介乎21至30及11.2%填报31或以上。

1.11经点算的98名在职脊医中,70.4%持有博士学位,21.4%持有学士学位及8.2%持有硕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

1.12经点算的98名在职脊医中,54名(55.1%)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44名(44.9%)没有接受过任何额外训练。在54名有接受额外训练的在职脊医中,24名(44.4%)持有证书,九名(16.7%)持有硕士学位及六名(11.1%)持有博士学位作为最高资格。

1.13在54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脊医中,18名(33.3%)曾接受/正接受一项的额外训练范畴。当中,额外训练范畴为脊骨疗法或针灸的人士各占27.8%,运动创伤占11.1%,其余核磁共振成像、肌骨疾病治理、神经病学、营养学、职业,以及工业健康及足科矫形各占5.6%。

1.14在54名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脊医中,有些脊医选取多于一项的额外训练范畴。曾接受/正接受额外训练的经点算在职脊医总人次是172,其中19.8%人士额外训练范畴为脊骨疗法,针灸及运动创伤各占12.8%,而康复训练则占11.0%。

II.趋势分析

2.1由于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所用的统计调查方法及点算日均已改变,故将2015年与2004年之前统计调查结果比较时必须小心谨慎。

2.2随着香港法例第428章附属法例A和B,即《脊医注册(费用)规例》及《脊医(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则》的实施,脊医专业于2001年9月1日开始注册。条例中禁止未经注册人士从事脊骨疗法专业的相关条文已于2003年2月13日生效。在1996年至2015年期间,脊医的人数由27名上升至193名 (图乙)

2.3女脊医所占的比例有上升趋势,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由1996年所得的2 300,下跌至2015年所得的238 (表甲)

2.4经点算在职脊医的平均年龄,在1996年至2015年期间维持在41.6岁至43.9岁。

2.5除一名经点算在职脊医在2005年统计调查中没有注明所属机构类型外,其余在1996年至2015年期间的经点算在职脊医全部均任职私营机构 (表甲)

图乙:按年划分的脊医涵盖人数(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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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乙:按年划分的脊医涵盖人数(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表甲:经点算在职脊医的选定特征(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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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甲:经点算在职脊医的选定特征(1996年、2000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2年及2015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