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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17 年有关医务化验师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结果摘要


1. 2017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017年3月31日)已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规定,向香港医务化验师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医务化验师。

2.所涵盖医务化验师的人数为3 426名。

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3 426名医务化验师中,有1 205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5.2%。在回应者中,有1 012名(84.0%)在本港医务化验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而有193名(16.0%)为非在本港医务化验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见图)

4.在1 012名经点算在职医务化验师中,984名(97.2%)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16名(1.6%)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寻找医务化验专业工作及12名(1.2%)相信医务化验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医务化验专业工作、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医务化验专业岗位或即将开展医务化验专业生意。

5.下文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984名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的医务化验师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或进位关系,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医务化验师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医务化验师。"就业"医务化验师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的医务化验师,而"待业"医务化验师则指(a)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b)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在统计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医务化验专业工作的医务化验师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医务化验师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医务化验专业的医务化验师,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医务化验师。

§主要职位是指占医务化验师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6.在193名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医务化验师当中 (见图) :

所涵盖医务化验师的经济活动身分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