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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 0 1 2年有关登记护士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结果摘要


1. 2 0 1 2年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涵盖截至调查点算当日(即2 0 1 2年8月3 1日)已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 6 4章)的规定于登记护士名册内登记,并须于2 0 1 2年续领执业证明书的护理人员。

2.所涵盖的登记护士的人数为7 2 5 0名。

3.在统计调查所涵盖的7 2 5 0名登记护士中,有3 0 4 2名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4 2 . 0 %。在回应的3 0 4 2名登记护士中,有2 4 6 6名( 8 1 . 1 % )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有5 7 6名( 1 8 . 9 % )表示并非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 见图 )

4.在2 4 6 6名在职登记护士中,2 4 1 3名( 9 7 . 9 % )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而有2 6名( 1 . 1 % )在统计日前3 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1 6名( 0 . 6 % )因暂时有病在身而不能工作及1 1名( 0 . 4 % )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

5.下文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2 4 1 3名于2 0 1 2年8月3 1日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备的。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 0 0 %。

6.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的5 7 6名登记护士 ( 见图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从事经济活动"的登记护士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登记护士。"就业"登记护士是指统计调查期间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而"待业"登记护士则指( a )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 b )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 c )在统计日前3 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登记护士。

‡"非从事经济活动"的登记护士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的登记护士,但不包括在统计调查期间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登记护士。

§主要职位是指占登记护士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统计图标题:所涵盖的登记护士的经济活动身分在涵盖的7 250名登记护士中,有3 042名(42.0%)作出回应,剩余的4 208名(58.0%)没有回应。在回应者中,有2 466名(81.1%)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在职”),有576名(18.9%)表示并非在本港护理/助产学专业从事经济活动(“非在本港从事业内工作”)。

注释: * 有关数字指( a )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 b )在统计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 c )在统计日前3 0天内正在找寻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的登记护士人数。
有关数字指( a )在统计调查期间并非在本港从事护理/助产学专业;( b )在统计日前7天内不能够上班;及( c )在统计日前3 0天内相信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等待上任新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工作或正期待重返原任的护理/助产学专业岗位的登记护士人数。
§ 有关数字指填报移民、进修等项目的登记护士人数。
二零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