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字
2023年有关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
结果摘要
《2023年有关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医生统计调查)涵盖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正式注册*,并于2023年11 月 30 日在香港医务委员会备存的医生本地名单†内的医生。
本统计调查所涵盖的医生人数为15 720 名。
在所涵盖的15 720 名医生中,有5 187 名对医生统计调查作出回应,整体回应率为33.0%。在5 187 名有回应的医生中,4 652 名(89.7%)被分类为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从事经济活动‡§ (「在 职」) ,而535 名(10.3%)被分类为非从事经济活动‡║(「非在职」)(见图)。
在经点算的4 652 名在职医生中,4 640 名(99.7%)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五名 (0.1%)正在求职、七名 (0.2%)报称能够上班,但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并无求职,原因包括:他们相信本港医疗专业工作未有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医疗专业岗位或正准备上任新的医疗专业工作。
下文所载的统计调查结果是根据4 640 名截至2023年8月31日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并作出回应的医生所提供的资料(下称「本港在职医生」)。由于部分问卷资料不全或进位关系,下文所载的百分比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经点算的4 640 名本港在职医生中,2 918 名(62.9%)为男性,1 477 名(31.8%)为女性。余下的245 名(5.3%)则未有注明性别。在4 395 名有注明性别的回应者中,整体性别比率(每百名女性的男性人数)为198。在4 483 名呈报了年龄的医生中,年龄中位数是53.0岁。
- 调查要求回应者填写其主要职位¶的特征。经点算的4 640 名本港在职医生中,2 529 名(54.5%)表示他们的主要职位在私营机构工作、1 710 名(36.9%)在医院管理局工作、224 名(4.8%)在政府工作、107 名(2.3%)在学术机构工作及40 名(0.9%)在资助机构工作。余下的30 名(0.6%)则未有注明其主要职位的行业领域。
- 在经点算4 640 名本港在职医生当中,4 402 名(94.9%)报称于临床范畴工作及171 名 (3.7%)报称于非临床范畴工作,67 名(1.4%)没有注明其主要执业范畴。
- 经点算的4 527 名有填报每周工作时数的本港在职医生中,每周工作时数(不计用膳时间)的中位数为44.0小时。经点算的4 640 名本港在职医生中,1 740 名(37.5%)需作随时候召工作,每周随时候召工作时数的中位数为16.0小时。
在535 名非在本港医疗专业从事经济活动当中 (见图):
- 449 名报称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没有在本港寻找业内工作。没有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297 名(66.1%)已退休、52 名(11.6%)希望休息/不想工作/没有财政需要及35 名(7.8%)基于健康问题。
- 77 名报称在海外执业、四名报称在澳门或大湾区其他地区执业、三名报称在内地其他地区执业及两名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7天内不能上班。
| * | 指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注册在香港医务委员会所备存医生名册第I部注册的医生,当中包括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内外全科医学士[MBBS (HK) / MBChB (CUHK)]学位的医生、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持有人或持有可以其他非本地医学资格向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的医生。 |
| † | 由于2023年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旨在只涵盖在本港执业的医生,因此名列医生名册内非本地名单者不包括在是次统计调查内。 |
| ‡ | 是次统计调查中用以界定从事经济活动及非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均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并获香港政府统计处所采用的建议。 |
| § | 从事经济活动(「在职」)的医生包括所有「就业」及「待业」医生。「就业」医生是指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的医生,而「待业」医生则指(i)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并没有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ii)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7天内能够上班;并且(iii)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工作的医生。如回应者有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的工作,但因暂时有病在身而未能上班,仍会被界定为「待业」。回应者如果符合上述(i)和(ii)的条件,但在统计调查前30天内没有寻找工作,原因为相信本港医疗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准备上任新的医疗专业工作、即将开展医疗专业的生意或正期待重返本港原任的医疗专业岗位,则仍会被界定为「待业」。 |
| ║ | 非从事经济活动(「非在职」)的医生是指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并没有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的医生,不包括当中正在休假及「从事经济活动」但「待业」的医生。 |
| ¶ | 主要职位是指占医生大部分工作时间的职位。 |
所涵盖医生的经济活动身分
| 注释: | * | 有关数字涵盖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即2023年8月31日)已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的规定,并于2023年11月30日在香港医务委员会备存的医生本地名单内正式注册的医生。 |
| † | 有关数字指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a)没有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b)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前30天内正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工作并作出回应的医生人数。 | |
| ‡ | 有关数字指截至统计调查点算当日(a)没有在本港从事医疗专业;(b)前7天内能够上班及(c) 前30天基于相信本港医疗专业工作暂无空缺、正期待重返原任的医疗专业岗位或正等待上任新的医疗专业工作而没有寻找工作并作出回应的医生人数。 | |
| § | 有关数字指填报因进修或未注明原因而没有在统计调查点算当日前30天内在本港寻找医疗专业工作并作出回应的医生人数。 | |
| ‖ | 有关数字指统计调查点算当日7天前未能上班并作出回应的医生人数。 | |
| 由于进位关系,百分比的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 ||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