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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卫生署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不明的健康产品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

卫生署今日(六月六日)呼吁市民不应购买或使用一种标示为「坐骨神经痛丸」的产品,因该产品怀疑掺杂了受管制药物成分。

卫生署在监测行动中,于市场购得该款产品以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有两种未标示的受管制西药成分「布洛芬」及「双氯芬酸」。但该产品并没有在香港注册为药剂制品。

「布洛芬」及「双氯芬酸」属非类固醇消炎药,用以消炎及止痛,可导致肠胃不适、恶心、胃溃疡及肾功能受损等副作用。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一三八章)(《条例》),「布洛芬」及「双氯芬酸」均属第I部毒药,须于注册药剂师监督下方可在药房售卖。此外,含「双氯芬酸」的产品更需要在医生处方下方可售买。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均须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合法售卖。非法售卖及管有第I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并未经由管理局评审,其安全、品质及效能并未获保证。

发言人忠告:「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有疑问或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该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五六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