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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四款未经注册中成药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卫生署今日(二月二十二日)指令一间持牌中成药批发商「参龙企业(香港)有限公司」(参龙企业),从市面回收其供应的四款怀疑未经注册的中成药,包括「参龙人参胶囊」、「参龙人参锭」、「参龙精制人参粉(五十小包装)」及「参龙精制人参粉(两樽装)」。

卫生署在接获涉及位于佐敦弥敦道二三八号一二零一至一二零四室的参龙企业的情报并跟进调查后,指令回收有关产品。署方发现上述产品并未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注册。初步调查亦发现上述产品于马来西亚制造,并由参龙企业进口本港。根据标签显示,该四款产品用作解除疲劳。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未经注册的中成药的安全、效能及品质均未经证实,因此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风险。署方的调查仍在继续,至今没有接获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参龙企业已设立热线二七三六九六八零回应相关查询。署方会密切监察回收。」

发言人解释:「根据《中医药条例》(第五四九章)第一一九条,任何人不可销售、进口或管有未经注册的中成药,最高刑罚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另外,卫生署亦会将个案转介管委会考虑作纪律处分。」

发言人呼吁曾购买有关未经注册中成药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将产品于办公时间内送交观塘巧明街一百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十六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市民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有关注册中成药的名单,可参阅管委会网页(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www.cmchk.org.hk/pcm/chi/#main_dis.htm )。

须回收的其中一款怀疑未经注册中成药「参龙人参胶囊」。

须回收的其中一款怀疑未经注册中成药「参龙人参锭」。

须回收的其中一款怀疑未经注册中成药「参龙精制人参粉(五十小包装)」。

须回收的其中一款怀疑未经注册中成药「参龙精制人参粉(两樽装)」。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