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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就近日一间私营医疗机构怀疑结业的事件,卫生署制作了一系列常见问答,向有需要的市民提供下列适切的健康资讯和疫苗注射相关的专业建议及参考资料:

「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就「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的疫苗提出建议。

母婴健康院会按照「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见附页) 为初生至五岁的婴幼儿童提供免疫接种服务。小学学童则由卫生署辖下的学童免疫注射小组到学校提供接种服务。学童免疫注射小组也设有分区办事处,为未完成「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建议的疫苗的小学学童提供补种服务。

卫生署辖下全港29间母婴健康院均有为初生至五岁婴幼儿按照「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提供免疫接种服务。卫生署可按照「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的一贯安排,为受事件影响的儿童接种余下所需的疫苗,符合资格儿童无需收费,其定义为︰

  •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所签发香港身份证的人士,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
  • 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
  • 卫生署署长认可的其他人士。

居港初生至五岁的幼儿
可以前往母婴健康院接种「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亅的疫苗。有关收费请查阅 - https://www.fhs.gov.hk/sc_chi/fee_cha/general_pub/general_pub.html

如家长希望为子女接种并不涵盖在「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的疫苗,例如乙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脑膜炎双球菌疫苗、甲型肝炎疫苗、日本脑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请向家庭医生查询。

有关提供疫苗接种服务的家庭医生资料,可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的「搜寻医生」功能连结至《基层医疗指南 》(https://apps.pcdirectory.gov.hk/Public/SC/AdvancedSearch?ProfID=RMP)搜寻。

居港学童
就读香港小学的学童或适龄香港居民的家长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学童免疫注射小组 (电话:2615 8585或2615 8563)预约免费接种「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下未完成的疫苗。

不在香港居住的儿童
不同地区有各自的儿童免疫接种计划,其内容是按当地的流行病情况制定。因此,我们建议家长根据通常居住地的免疫接种计划为儿童安排疫苗接种,保障儿童健康。家长应带同孩子及其疫苗接种记录,咨询当地的医护人员。

市场上由不同药厂生产的疫苗大多数是可以互换的,即不同品牌的疫苗均可以用来完成接种。家长应带同孩子及其疫苗接种记录,咨询公营或私营界别的医护人员。

儿童须按照「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适时完成接种疫苗,才能确保孩子有足够的保护。未接种疫苗的儿童未具备对相关传染病的免疫力,容易受到感染,例如麻疹、百日咳等。家长应带同孩子及其疫苗接种记录,咨询公营或私营界别的医护人员,尽快安排完成接种。此外,家长和儿童要时刻保持个人及环境卫生。在儿童未完成接种前,尽量避免带他们前往正在爆发相关传染病或高发病率的地区。计划外游的市民可浏览卫生署旅游健康服务网站(https://www.travelhealth.gov.hk/sc_chi/index.html)查询有关外地传染病疫情的情况。

公营界别
受事件影响的儿童若曾在母婴健康院登记,家长可致电其已登记的母婴健康院预约,到母婴健康院咨询医护人员有关其子女未来所需接种的疫苗。

少部分未曾于母婴健康院登记的儿童,家长可致电就近的卫生署母婴健康院查询(https://www.fhs.gov.hk/sc_chi/centre_det/maternal/maternal.html)。
有关母婴健康院的服务和预约程序的资料,请浏览www.fhs.gov.hk

私营界别
基层医疗署已与家庭医生和医疗机构沟通,现时私营市场有稳定的相关疫苗供应,亦乐意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防疫注射服务,为此基层医疗署亦已提醒《基层医疗指南》(《指南》)上的家庭医生更新其执业资料,特别是有关提供防疫注射服务的资料,以方便有需要的市民寻找合适的家庭医生。市民可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的「搜寻医生」功能连结至《指南》(https://apps.pcdirectory.gov.hk/Public/TC/AdvancedSearch?ProfID=RMP),并在「所提供的服务」选项中,选取所需的防疫注射服务(包括不同的儿童疫苗)以及相关家庭医生的执业资料,市民应先致电联络有关家庭医生确认有关服务的内容及收费等,再决定接种疫苗的安排。

即使儿童曾在私家医院或诊所接种部分疫苗,母婴健康院的专业医护人员亦可透过电子健康系统(如该儿童已登记医健通)或家长提供的纸本免疫接种记录(俗称「针咭」),核对并评估个别儿童按照「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的建议,余下所需要接种的疫苗及时间,并适时为他们安排接种其余的疫苗,保障他们的健康。

如有关儿童已登记医健通,现时在卫生署的「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下,所有于2007年起在母婴健康院及于2013年起在全港小学为儿童接种的疫苗,以及「疫苗资助计划」下的疫苗接种,相关纪录俱已载于医健通。

卫生署所提供的疫苗符合《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下安全、成效和素质方面的严谨标准。与其他按《药剂业及毒药规例》注册的疫苗一样,经科学实证能有效保护接种的儿童。如家长因个人考虑希望其子女接种指定牌子疫苗,需向家庭医生查询。

如需查询或预约小学学童疫苗接种服务,请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00时,下午2:00至5:30时),致电2615 8585或2615 8563与学童免疫注射小组联络。

「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以外的疫苗

私家医生或会按个别儿童的需要建议他们接种其他并不涵盖在「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的疫苗,例如乙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脑膜炎双球菌疫苗、甲型肝炎疫苗、日本脑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如家长希望为子女接种这些疫苗,请向家庭医生查询。有关提供疫苗接种服务的家庭医生资料,可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的「搜寻医生」功能连结至《基层医疗指南》(https://apps.pcdirectory.gov.hk/Public/SC/AdvancedSearch?ProfID=RMP)搜寻。

市面上的「六合一」和「五合一」混合疫苗除包含「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下使用的「四合一」疫苗的成份(即白喉、破伤风、无细胞型百日咳及灭活小儿麻痹)外,「五合一」额外加入乙型流感嗜血杆菌,而「六合一」则除乙型流感嗜血杆菌外,再包含「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建议的乙型肝炎1

值得注意的是:

  • 「六合一」或「五合一」疫苗转为「四合一」疫苗及乙型肝炎疫苗不会构成问题。接种疫苗时间表与「四合一」亦大致相同 2
  • 家长除了可自费在家庭医生以「六合一」或「五合一」疫苗完成余下剂次外,亦可选择安排子女到卫生署辖下的母婴健康院按时接种余下「四合一」疫苗及乙型肝炎疫苗。至于乙型流感嗜血杆菌,有关疫苗按科学证实未被纳入「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母婴健康院因而未有提供有关疫苗。
  • 有关提供不同疫苗接种服务的家庭医生资料,可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的「搜寻医生」功能连结至《基层医疗指南》(https://apps.pcdirectory.gov.hk/Public/SC/AdvancedSearch?ProfID=RMP)搜寻,在「所提供的服务功能」下有提供「六合一」和「五合一」疫苗的资料。

1市场上并没有「五合一」疫苗包含「四合一」及乙型肝炎疫苗。

2在「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下,儿童需要在出生一年内接种三剂「四合一」疫苗(于两个月、四个月和六个月大时接种),并在一岁半时接种一剂加强剂,另外两剂加强剂会在儿童就读小一及小六时接种。就「五合一」和「六合一」疫苗,根据疫苗制造商的建议,儿童可接种两剂或三剂疫苗,而后续加强剂可根据本地建议和医护人员的决定进行。至于乙型肝炎疫苗会在婴儿初生、一个月和六个月大时接种。

市民若因个别情况及考虑无法以同一款疫苗完成接种,市场上由不同药厂生产的疫苗大多数是可以互换的,即不同品牌的疫苗均可以用来完成接种。家长应带同孩子及其疫苗接种记录,咨询公营或私营界别的医护人员。

举例来说,早前接种了A品牌的「六合一」疫苗的儿童,可按个别疫苗的余下接种时间表接种B品牌的「四合一」疫苗、C品牌的乙型肝炎疫苗及D品牌的乙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以获取该六种传染病的免疫力。

儿童必须按个别疫苗使用指引所载的时间表适时完成接种所有剂次,才能确保有足够的免疫保护。未完成接种疫苗的儿童(例如只接种两剂「四合一」疫苗,而未接种第三剂及加强剂)因未完全具备对相关传染病的免疫力,容易受到感染,例如百日咳等,而幼童感染这些疾病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

第一剂后相隔四星期可到家庭医生接种第二剂流感疫苗,第一及第二剂流感疫苗可使用不同品牌。有关已登记参与「疫苗资助计划」的私家诊所可于https://apps.hcv.gov.hk/public/tc/SPS/Search 搜寻。

除了恒常的「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之外,卫生署因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于2024/25学年开展一次性人类乳头瘤病毒(HPV)疫苗补种计划,为出生于2004年至2008年的女性香港居民提供HPV补种。计划会分三阶段进行,为期约两年。

首阶段的对象为就读本港中学(包括特殊学校的中学部)中五或以上(或同等级别)的全日制女学生,第二阶段的对象为2004年至2008年出生并于本港专上院校就读的女性香港居民(即持有效香港身份证),此两阶段均已开始,详情请联络你的学校/院校。第三阶段对象为2004年至2008年出生而已经完成本地学业的女性香港居民。第三阶段亦会涵盖其余2004年至2008年出生而未完成接种HPV疫苗的女性香港居民。详情将适时公布。 (https://www.chp.gov.hk/sc/features/108084.html)。

有高风险情况3的合资格65岁或以上长者可获资助先接种一剂十五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十五价疫苗),一年后再后接种一剂二十三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合资格长者可到已登记参与「疫苗资助计划」的私家诊所接种资助疫苗(https://apps.hcv.gov.hk/public/tc/SPS/Search)。

3 高风险情况包括:

  • 曾患侵入性肺炎球菌病、脑脊液渗漏或装有人工耳蜗;
  • 长期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而没有并发症除外)、肺病、肝病或肾病;
  • 新陈代谢疾病包括糖尿病或肥胖(体重指數30或以上);
  • 免疫力弱(因情况如无脾、人類免疫力缺乏病毒感染/爱滋病或癌症/類固醇治療引致);及
  • 长期神经系统疾病致危及呼吸功能、难于处理呼吸道分泌物、增加異物入肺风险或欠缺自我照顾能力。

其他

虽然有些商户会以特价倾销一些价钱吸引的预付医疗服务,但医疗服务并非一般消费产品,市民不应在没有咨询医护人员有关其个人健康需要之前,购买预付医疗服务(包括疫苗接种计划)。一般而言,市民应尽量避免涵盖较长时间的预付医疗服务,因为临床需要或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以至预购的疗程不再适合当时的健康状况,况且预付服务亦涉及因商家倒闭而不能兑现服务等潜在风险。因此,除了咨询医护人员外,市民考虑购买任何预付费用的医疗服务前,亦应充分了解服务条款、覆盖范围、退款及消费保障等安排。

卫生署根据《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第633章)(《条例》),规管注册医生及/或注册牙医执业的处所,以保障病人安全。 《条例》监管提供医疗服务的处所符合安全标准,而并非其商业行为(如商业推销或预缴收费等)。

根据《条例》,营办人必须领有牌照或豁免书,方可营办有关私营医疗机构处所,而私营医疗机构的持牌人须时刻遵守《条例》、牌照条件和卫生署署长发出的相关实务守则。

政府正按照私营医疗机构类型及其风险程度,分阶段落实《条例》的规管制度,其中医院及日间医疗中心相关条文已经生效。卫生署将于2025年10月13日开始接受诊所牌照及小型执业诊所豁免书的申请,进一步规管私营医疗机构。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