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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務範圍

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牙科新症輪候電子登記表格

簡介

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如欲申請輪候衞生署牙科診所的牙科服務(即牙科新症,及過往曾使用衞生署牙科服務但已七年或以上沒有到衞生署牙科診所就診的人士),可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早上十時開始,於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上填交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牙科新症輪候電子登記表格 (此表格),進行一次性登記,以輪候牙科新症診症時段。此表格不設每月限額。已遞交申請的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在通過「醫療及牙科福利資格核證系統」(資格認證系統)核實符合享用公務員牙科福利的資格後,會獲編入輪候名單,輪候次序將根據遞交表格的時間而定。

申請人必須使用「智方便+」(iAM Smart+)才可使用電子表格及進行數碼簽署,請預早申請或升級「智方便+」戶口,有關申請或升級「智方便+」的方法,請參閱智方便網站(https://www.iamsmart.gov.hk/tc/reg.html )。申請人在填寫表格時可使用「智方便+」填表通自動輸入表格上的個人資料,以確保輸入的個人資料準確無誤及節省填寫表格的時間。

在填寫此表格前,申請人請先閱讀以下申請人須知收集個人資料用途聲明,並準備填寫表格所需的資料,包括申請人及其需要登記新症的合資格家屬(如有)的英文名稱、出生日期、性別、身分證明文件、電郵和手提電話號碼。表格樣式及填寫表格的流程,請參閱填寫表格流程圖(按此)。

在遞交此表格後,申請人將透過其提供的電子郵箱收到由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發出的「遞交電子表格確認通知書」。申請人必須通過資格認證系統核實符合享用公務員醫療及牙科福利的資格後,才會獲編入輪候名單。如現職公務員或退休公務員未有為其合資格家屬填報或更新個人資料,請先向所屬部門(現職公務員)或庫務署(退休公務員)更新資料,以確保他們在資格核證系統內的個人資料準確無誤。如因錯誤填寫資料或未有及時更新合資格家屬資料而導致未能通過資格認證系統核實符合資格的人士,其登記申請將被視作無效,有關人士需於更新資料後重新填交此表格才可登記輪候名單輪候牙科新症。

成功通過資格認證系統核實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獲確認為合資格人士(合資格登記人)。合資格登記人會於兩個月內收到載有其新症輪候號碼的電子郵件。衞生署會按有關新症輪候號碼安排新症約期,而合資格登記人會於確實診症日期前約三個月收到電話短訊通知約期的詳情。合資格登記人在就診當日須符合享用公務員牙科福利人士的資格才可獲提供有關牙科服務。

在推出電子登記表格後,衞生署仍然會接受電話登記新症。在新的安排下,衞生署於收到有需要的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來電後,會協助他們把所需的資料填入此表格。透過電話登記的輪候次序將根據完成填寫表格上所有資料並成功遞交此表格的時間而定。因電話協助填寫此表格需時較長,申請人獲編配的輪候次序因而可能較後,因此我們鼓勵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自行使用電子表格,以更便捷的方式登記牙科新症。

因應上述的新登記安排,過往每月首個工作天致電衞生署登記牙科新症的安排將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起取消。登記此表格遇到困難及有需要的人士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致電衞生署的登記、查詢及支援熱線(電話號碼:2892 1099)。

介紹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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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表格後之程序

申請人須知

  1. 申請人必須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如申請人未能成功通過資格核證,其填交的登記申請將不獲受理。
  2. 申請人會根據進入系統時的先後次序填寫此表格,此時的先後次序並不代表最終輪候名單的先後次序。申請人會有60分鐘完成填寫電子表格,而最終於新症輪候名單的先後次序,取決於成功完成遞交申請表的時間。換而言之,先遞先排,越早完成遞交申請表,成功通過公務員牙科福利資格審查後,被分派的名冊輪候名單號碼則越前。
  3. 申請人如有診所偏好,亦會影響最終新症的輪候時間。換而言之,越多申請者偏好某間診所,該診所的輪候時間就越長。
  4. 如有重複申請,以最後申請為準。輪候次序亦將根據最後申請的遞交時間而定。
  5. 請覆核所輸入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此號碼將用作公務員牙科福利資格審查。未能通過審查的申請人,其申請將會不獲受理。另外,請確保聯絡電話號碼正確,以便衞生署職員有需要時聯絡申請人。
  6. 請確保所有遞交資料正確無誤,如發現有人蓄意虛報資料,包括冒認符合公務員牙科福利資格,衞生署將送香港警務處查辦。
  7. 遞交表格後,系統會透過電子郵件發出「遞交電子表格確認通知書」 (由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發出) 。
  8. 成功通過資格核證後,合資格登記人會收到載有其輪候名單輪候號碼的電子郵件 (由衞生署系統發出) 。
  9. 在以下情況,即使申請人獲發「遞交電子表格確認通知書」,有關申請將不會被繼續處理
    1. 申請人未能通過資格核證;
    2. 申請人並非首次使用衞生署牙科診所的牙科服務(即牙科舊症,但不包括只曾使用政府牙科診所急症服務的人士,以及過往曾使用衞生署牙科服務但已七年或以上沒有到政府牙科診所就診的人士);
    3. 申請人因輸入的資料錯誤以致未能確認申請人的身份/資格。

收集個人資料用途聲明

收集資料的目的

當衞生署向病人及顧客提供服務及進行其他有關活動時,由病人或顧客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由衞生署用作核實身份供以下用途:

  1. 資格證明;
  2. 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臨床診症、牙科工場服務、診症預約安排及通知約期和顧客關係事宜;
  3. 化驗結果/檢驗/診斷研究/治療的紀錄,作繼續照料或供其他專業醫療人員參考用;
  4. 同意進行特別治療/化驗;
  5. 跟進繳費事宜;
  6. 調查傳染病爆發;
  7. 就結核病或其他因公共衞生而須呈報/通知的疾病發出通知;
  8. 追查帶病者,以便跟進/治療;
  9. 登記/管理的紀錄;
  10. 製備統計數字及會計報告、監察流行病、進行研究或教學用; 及
  11. 審計用途。

個人資料的提供,出於自願。如果申請人不提供充份的資料,我們可能無法證明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獲得某項服務或活動,因而不能為申請人提供服務/協助。

接受轉介人的類別

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主要由衞生署內部使用,但亦可能於有需要時因以上所列收集資料的目的,向其他政府部門或有關人士披露。此外,資料只可於申請人同意作出該種披露或作出該種披露是《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所允許的情況下,才向有關方面披露。

查閱個人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第18條及22條以及附表1第6原則所述,申請人有權查閱及修正個人資料,包括有權取得申請人於以上第1段所述情況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應查閱資料要求而提供資料時,可能要徵收費用。

有關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查詢

有關所提供個人資料(包括查閱及修正資料)的查詢,可致電2892 1099 (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正)。

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牙科新症輪候電子登記表格的網址

https://eform.cefs.gov.hk/form/dh0125_v0cks1tcz3/tc/

常見問題

聯絡我們

如對以上安排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92 1099 (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正)



修訂日期: 二零二四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