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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市民不应购买或服用含有未标示及被禁用西药成分的减肥产品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卫生署今日(九月十五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服用一款名为「Slim Perfect Legs」的减肥产品,因为有关产品含有未标示及被禁用的西药成分。

卫生署于七月十四日进行针对两款被发现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Slim Perfect Arm」及「Slim Perfect Legs」的行动,及后发现「Slim Perfect Legs」仍可从另一途径透过手机通讯应用程式购买,卫生署人员购买有关产品(其包装与以前的产品不同)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测结果显示,有关产品含有被禁用西药成分「西布曲明」。

卫生署的调查仍在继续。

「西布曲明」属第I部毒药,并曾用于抑压食欲。由于该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因此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一三八章),第I部毒药则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售卖。非法售卖及管有第I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市民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或有怀疑,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使用来历不明的产品。要控制体重,市民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五六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修订日期: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