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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回收摻雜西藥成分的中成藥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十七日)指令中成藥「【長城牌】清肺抑火片」(註冊編號:H K P - 0 0 0 5 5)的註冊持有人「明華公司」(明華),從消費者回收其中一個批次(批次編號:M H - 1 4 1)的產品,因署方透過市場監測發現一個樣本含有微量未標示的西藥成分「撲熱息痛」。

衞生署初步調查顯示,上述中成藥於內地製造,分別包裝成6 0片及9 6片的兩個規格,經明華進口作本地銷售。作為預防措施,明華亦自願從消費者回收該兩個包裝規格的中成藥所有批次產品。

衞生署發言人說:「根據產品上的標籤,該中成藥可用於治療咳嗽,咽喉腫痛。明華已設立熱線(2 5 6 2 6 1 2 9)解答相關查詢。衞生署會密切監察回收情況。至今,衞生署沒有接獲與該中成藥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署方的調查仍在繼續。」

衞生署發言人解釋:「『撲熱息痛』一直普遍用作退熱及鎮痛。不適當服用『撲熱息痛』可使肝臟及腎臟受損。」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 3 2章)第5 2條,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罰則為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巿民如購得該中成藥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該中成藥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擁有該中成藥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 0 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 6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銷毀。

圖示須回收的中成藥「【長城牌】清肺抑火片」(60片包裝)。

圖示須回收的中成藥「【長城牌】清肺抑火片」(96片包裝)。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