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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男子涉嫌網上非法售賣無標籤含被禁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被捕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衞生署今日(四月十九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三十四歲男子,他涉嫌非法售賣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有關減肥產品沒有標籤,懷疑含有已被禁用的藥物及西藥成分。

衞生署根據市民投訴作出調查,在互聯網購得數款聲稱用作減肥用途的產品進行化驗。化驗結果顯示,其中四款產品分別含有西藥成分「氫氯噻嗪」、「氟西汀」、「比沙可啶」以及「西布曲明」。該名賣家聲稱該批減肥產品是從泰國獲得,他今日於行動中被捕。

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衞生署發言人解釋:「『西布曲明』是一種曾用於抑壓食慾的第I部毒藥。由於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起,所有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氫氯噻嗪』是用以治療高血壓的利尿劑,可能引致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氟西汀』用以治療抑鬱症,可能引致體位性低血壓及禿髮症。『氫氯噻嗪』及『氟西汀』均屬第I部毒藥,並必須經醫生處方及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方可在藥房出售。『比沙可啶』是一種非處方瀉藥,可能引致腹痛。」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源不明的減肥產品。已購買該等產品的市民亦應立即停止服用。若服用後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於包裝附上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並未經由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可能未獲保證。

發言人建議:「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有關減肥產品沒有標籤,懷疑含有已被禁用的藥物及西藥成分。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