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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為保障個人資料私隱,衞生署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附表1載列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為藍本,制訂保障資料政策。本署尊重個人資料私隱,並承諾會全面落實和遵行保障資料原則,以及條例的所有相關條文。

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及收集該等資料的目的

本署在日常運作中收集及保存的個人資料,屬於下列七個組別和用途:

(1) 提供服務及進行有關活動所需的個人資料–本署向病人及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及進行其他有關活動時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流行病學監測、控制食物安全等等。

(2) 專業登記或註冊所需的個人資料–個別人士進行專業登記或註冊時提供的個人資料。

(3) 人類生殖科技及人類器官移植所需的個人資料–就人類生殖科技及人類器官移植向捐贈人或受贈人收集的個人資料。

(4) 與執行法例有關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類執法活動期間向個別人士收集的個人資料。

(5) 與委任政府管理局及委員會委員和進行授勳及嘉獎提名有關的個人資料–為審議個別人士是否適合獲委任為政府管理局及委員會委員或獲授勳及嘉獎提名而收集的個人資料。

(6) 人事管理方面的個人資料–向員工及待聘人員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人力發展及策劃、員工聘任、工作表現評核及紀律等等。

(7) 向本署查詢的訪客及非本署人員收集的個人資料–到訪本署作出查詢/投訴的個別人士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實務常規

衞生署助理署長(行政及政策)是本署的個人資料管制人員,負責監察和督導本署各人員遵行條例。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的要求

有關查閱及更正資料的要求和查詢,請向衞生署負責收集該等個人資料的相關辦事處或診所提出,並應填妥查閱資料要求表格以提出有關要求。本署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將會收取合理的費用。

欲知更多有關實施《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資料,請瀏覽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網站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