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新闻公报

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判刑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

一名五十五岁男子因袭击一名控烟督察,今日(二月十一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处监禁两星期。该名男子在判刑前已被还押十七日。此外,他亦因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被罚款一千五百元。

有关案件发生于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当日控烟督察队伍巡查湾仔一所游戏机中心,该名男子袭击一名控烟督察,他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并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截至今日,二○一五年录得共八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七十宗个案,而在六十名被判袭击控烟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十五人被判即时入狱,当中最高判刑为即时监禁四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