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一名四十岁男子因妨碍控烟督察执行职务,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七日。他因违例吸烟,已被定额罚款一千五百元。 有关案件六月十六日发生于大埔宝湖商场。当控烟督察巡查上述地点时,该名违例吸烟人士拒绝向控烟督察提供资料及身分证明文件,并且尝试逃走。他其后被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应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向他们使用暴力或妨碍他们执行职务均属严重罪行,并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