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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卫生署突击搜查店铺涉嫌非法售卖未标示含禁药成分的减肥产品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卫生署今日(十二月九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一间位于深水埗的零售店铺,涉嫌非法售卖一款名为「4 C钻石瘦身」的减肥产品,怀疑含有未标示的禁用西药成分及第1部毒药。

署方早前根据市民投诉,从该店购得上述产品样本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样本含有禁用西药成分「酚酞」及第1部毒药「双氯芬酸」和「利多卡因」。

在今日的行动中,警方拘捕一名1 9岁女子,涉嫌非法售卖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卫生署正继续有关调查。

「酚酞」曾用作治疗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被禁止在香港使用。「双氯芬酸」为非类固醇消炎药,可用于止痛,副作用包括肠胃不适、恶心及胃溃疡等。「利多卡因」则为局部麻醉药,可引致过敏反应。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 3 8章),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 0 0 , 0 0 0元及监禁两年。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使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或有怀疑,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卫生署发言人郑重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使用来历不明的产品。要控制体重,市民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 1 3号胡忠大厦1 8 5 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减肥产品「4C钻石瘦身」的样本验出含未标示的禁药成分。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