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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判刑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一名五十九岁男子因袭击一名控烟督察,今日(三月十九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处监禁四天,缓刑两年;以及罚款五千元。此外,他亦因干犯吸烟罪行和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被分别罚款三千元及一千元。

有关案件发生于二月九日,控烟督察队伍巡查将军澳景林邨一酒楼期间,一名控烟督察被该名男子袭击,他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截至今日,二零一五年共录得两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自二零零七年起,共有六十四宗个案,而在五十七名被判袭击控烟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当中,十四人被判即时入狱。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四个月。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