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甲 :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選定特徵(1987年-2024年) 1987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沒有所涵蓋登記護士人數的相關數字,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人數有4 096名, 其中從事普通科工作佔90.1%, 從事精神科工作佔9.9%, 性別比率為每百名女性有9名男性, 其中男性佔327名, 女性佔3 769名。 整體平均年齡是32.1歲,沒有年齡中位數的相關數字。 在經點算的4 096名在職登記護士中, 有1 698名(41.5%)在政府工作, 2 398名(58.5%)在其他機構工作。 1990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沒有所涵蓋登記護士人數的相關數字,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人數有4 331名, 其中從事普通科工作佔88.9%, 從事精神科工作佔11.1%, 性別比率為每百名女性有8名男性, 其中男性佔327名, 女性佔4 004名。 沒有平均年齡及年齡中位數的相關數字。 在經點算的4 331名在職登記護士中, 有1 626名(37.5%)在政府工作, 2 705名(62.5%)在其他機構工作。 1992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沒有所涵蓋登記護士人數的相關數字,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人數有4 548名, 其中從事普通科工作佔89.1%, 從事精神科工作佔10.9%, 性別比率為每百名女性有8名男性, 其中男性佔333名, 女性佔4 215名。 整體平均年齡是33.5歲,年齡中位數是31.5歲。 在經點算的4 548名在職登記護士中, 有412名(9.1%)在政府工作, 2 670名(58.7%)在醫院管理局工作, 1 466名(32.2%)在其他機構工作。 1996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沒有所涵蓋登記護士人數的相關數字,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人數有4 774名, 其中從事普通科工作佔89.2%, 從事精神科工作佔10.8%, 性別比率為每百名女性有6名男性, 其中男性佔290名, 女性佔4 484名。 整體平均年齡是34.7歲,年齡中位數是34.0歲。 在經點算的4 774名在職登記護士中, 有461名(9.7%)在政府工作, 2 832名(59.3%)在醫院管理局工作, 1 481名(31.0%)在其他機構工作。 2000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所涵蓋的登記護士的人數有8 077名,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人數有6 106名, 其中從事普通科工作佔91.8%, 從事精神科工作佔8.2%, 性別比率為每百名女性有7名男性, 其中男性佔383名, 女性佔5 723名。 整體平均年齡是35.7歲,年齡中位數是35.0歲。 在經點算的6 106名在職登記護士中, 有566名(9.3%)在政府工作, 3 289名(53.9%)在醫院管理局工作, 2 251名(36.9%)在其他機構工作。 2004年有關登記護士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中, 所涵蓋的登記護士的人數有8 463名, 經點算在職登記護士的人數有3 132名, 其中從事普通科工作佔91.0%, 從事精神科工作佔9.0%, 性別比率為每百名女性有8名男性, 其中男性佔225名, 女性佔2 907名, 整體平均年齡是38.2歲,年齡中位數是38.0歲。 在經點算的3 132名在職登記護士中, 有235名(7.5%)在政府工作, 1 515名(48.4%)在醫院管理局工作, 1 368名(43.7%)在其他機構工作, 14名(0.4%)工作機構類型不詳。 註釋: 1. 2000年的數字指截至2000年7月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並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而2004年、2006年及2015年的數字則指截至該年8月31日的相關數字,而2009年及2012年數字指截至該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並須於相關年份續領執業證明書的登記護士人數。2018年的有關數字指於2018年8月31日已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的登記護士人數,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2024年的統計調查涵蓋截至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的規定於香港護士管理局登記的登記護士,但不包括於其後發現在統計調查點算當日或之前已逝世的登記護士。 2. 由於2009年及2012年登記護士統計調查只涵蓋須於2009年及2012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登記護士,因此不須於2009年及2012年續領執業証明書的登記護士並不包括在是次統計調查內。 3. 在2004年、2006年、2009、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4年登記護士統計調查中,所屬機構類型指主要職位所屬機構的類型。 4. 1987年至1992年的登記護士統計調查不包括學術機構。 5. 1987年的統計調查包括軍事機構。1990年及1992年的登記護士統計調查包括學術機構。 6. 由於四捨五入關係,個別項目的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略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