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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卫生防护中心接获通报北京首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五月十六日)接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北京首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并再次呼吁市民,外游时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

该名2 9岁女病人来自山东烟台,四月到访委内瑞拉。她于五月十一日出现发烧和皮疹,五月十四日返回北京,并入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

内地至今通报1 8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卫生署港口卫生处已加强巡查口岸,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港口卫生督察已加强对机场、海港和陆路各口岸清洁和害虫控制承办商的训练,确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各口岸亦已加强健康宣传,透过单张及海报,提醒旅客预防寨卡病毒的所需措施。

卫生署发言人说:「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会继续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怀疑个案会被转介往医疗机构跟进。然而,由于现时约有七至八成患者感染后没有出现病征,而大部分出现病征的患者亦可痊愈,故此我们再次呼吁任何人,从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到港后1 4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卫生署一直与旅游业界和持份者紧密联系,特别是营办旅行团到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团友到受影响地区的领队及导游(尤其是孕妇),定期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国际旅游频繁,寨卡病毒传入香港的风险一直存在。由于患者感染后没有出现病征的情况十分常见,而本港亦存在可能的病媒白纹伊蚊,故此一旦寨卡病毒传入本港,亦有本地传播的风险。

市民应加倍留意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受影响地区),并在外游期间注意署方一直发出的健康建议及特别须知。

卫生署会继续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密切监察寨卡病毒的最新发展。

在本港,卫生防护中心至今没有录得人类感染寨卡病毒个案。

要预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卫生署呼吁市民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一、如被确诊感染寨卡病毒或出现相关病征,应于发病后至少6个月内避免发生性行为,或考虑使用安全套;
         二、如没有出现相关病征则应于到港后至少两个月内避免进行性行为,或考虑使用安全套;

乙、对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女士的建议

丙、预防因性接触传染而出现不良怀孕后果的特别建议

         一、不应与怀孕女伴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间使用安全套;及
         二、如女伴有机会怀孕,应在回港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更多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修订日期: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