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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卫生署调查零售店铺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卫生署今日(四月十五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一间位于旺角的零售店铺,涉嫌要约出售和管有未经注册而包装标示含有第I部毒药的药剂制品。

署方在跟进一宗投诉期间,发现上述店铺出售一款标示含有「育亨宾」的营养补充剂,名为「L I P O R E D」。「育亨宾」属第I部毒药,含「育亨宾」的产品须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发售。

警方在行动中拘捕一名三十六岁男子,涉嫌管有第I部毒药和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卫生署的调查仍在继续。

「育亨宾」有抗利尿作用,副作用包括心跳加速、血压上升、焦虑、躁狂和支气管痉挛。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 3 8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及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I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 0 0 , 0 0 0元及监禁两年。

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须于包装附上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 K - X X X X 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有怀疑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 1 3号胡忠大厦1 8 5 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修订日期: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