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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卫生署密切监察海外爆发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七月三十日)联同医院管理局召开联合会议,讨论香港因应海外爆发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最新发展而采取的措施。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自今年三月起,非洲西部地区持续通报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新增个案和死亡个案。我们一直密切监察最新发展,并呼吁市民保持警觉,外游时保持良好个人、食物及环境卫生。」

流行病学及监测

在本港,卫生防护中心一旦接获呈报怀疑个案,会即时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及跟进工作,包括:

一旦确诊,卫生防护中心会:

发言人强调:「自二零零八年七月起,病毒性出血热,包括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为法定须呈报传染病,本港至今没有录得个案。卫生防护中心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有能力检测出这种病毒。」

发言人解释:「埃博拉(伊波拉)病毒是其中一种病毒性出血热病毒。部分果蝠属于病毒的自然宿主。埃博拉(伊波拉)病毒可经野生动物感染人类,随后通过人际间传播,传播途径包括直接接触(通过破损皮肤或粘膜)感染者的血液、分泌物、器官或其他体液,以及间接接触受到这类体液污染的环境。」

卫生防护中心会向全港医生及医院发信,呼吁他们保持警觉,若发现怀疑个案,须尽快呈报卫生防护中心,及早隔离、诊断、控制及跟进。医护人员亦须执行严格感染控制措施,减低传播风险。

旅游建议

发言人呼吁:「市民如从受影响地区返港,应留意在返港后二十一日内的健康情况。如有不适,例如发烧、呕吐、腹泻、出现皮疹或出血,应马上求医,并向医生报告最近的旅游纪录。」

卫生署会继续现时的口岸健康监察措施,检疫人员若发现从受影响地区返港的市民或旅客出现相关病征,会考虑其临床诊断是否属于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并转介个案至医院管理局传染病中心跟进。

发言人说:「我们会继续与旅游业议会和旅游业界密切联系,提供有关疾病的资讯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最新的风险评估,适时向旅游业界和外游市民提供最新的旅游健康资讯,并把有关资讯上载卫生署网页。」

根据世卫的风险评估,旅游或商务人士从受影响地区感染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风险极低,但建议旅游人士除需注意个人、食物和环境卫生外,亦不应直接接触病人或死者,或其他患病和死亡动物的血液、体液或器官。

目前没有预防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疫苗,卫生署呼吁市民注意以下预防措施:

市民可参阅卫生防护中心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专页(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www.chp.gov.hk/tc/view_content/34199.html)、卫生署旅游健康服务网页的旅游情报(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www.travelhealth.gov.hk/tc_chi/outbreaknews/outbreaknews.html),或世卫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专页(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www.who.int/csr/disease/ebola/zh),以取得更多资料及旅游建议。



修订日期: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