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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

一名五十五歲男子因襲擊一名控煙督察,今日(二月十一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處監禁兩星期。該名男子在判刑前已被還押十七日。此外,他亦因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有關案件發生於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當日控煙督察隊伍巡查灣仔一所遊戲機中心,該名男子襲擊一名控煙督察,他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均屬嚴重罪行,並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截至今日,二○一五年錄得共八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七十宗個案,而在六十名被判襲擊控煙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十五人被判即時入獄,當中最高判刑為即時監禁四個月。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