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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回收四個批次的Apo-Fluoxetine10mg及20mg膠囊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衞生署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同意持牌藥物批發商顯榮行有限公司(顯榮行),從零售商回收分別兩個批次(批次編號:K T 8 9 3 7及M C 5 4 5 3)的Apo-Fluoxetine 1 0 m g膠囊(註冊編號:H K - 4 1 3 8 2)及兩個批次(批次編號:K T 8 9 3 3及K Z 8 5 9 6)的Apo-Fluoxetine 2 0 m g膠囊(註冊編號:H K - 4 1 3 8 3),因為有關批次的藥物有潛在安全問題。

四月二十日回收有關Apo-Fluoxetine 20m g膠囊後,顯榮行今日通知衞生署產品在加拿大的生產商正在進一步回收更多批次的產品,因製造有關批次產品的有效成分原料可能不符合其有關雜質(異丁基乙烯基甲酮)的規格。生產商的調查發現,雜質的成因是生產工序缺乏適當溫度監控所引致。

至今,衞生署沒有接獲與使用有關產品的不良反應報告。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Apo-Fluoxetine 1 0 m g及2 0 m g膠囊均含有氟西汀,是用作治療重度抑鬱症的處方藥物。

根據顯榮行的資料,由二零一四年八月起,約2 2 7 0 0樽1 0 0粒裝受影響批次的Apo-Fluoxetine 1 0 mg膠囊已供應予衞生署診所、醫院管理局、私家醫院、私家醫生和藥房。此外,由二零一四年三月起,約有2 1 6 0樽1 0 0粒裝受影響批次的Apo-Fluoxetine 2 0 m g膠囊已供應予私家醫院、私家醫生和藥房。

顯榮行已設立熱線電話(2 5 6 6 0 5 6 2)解答有關查詢。

衞生署會密切監察回收情況。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醫生及藥房應停止供應上述受影響批次產品給病人。正在服用該產品的市民應諮詢醫生的意見。」

衞生署同意回收四個批次的Apo-Fluoxetine 10mg及20mg膠囊。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