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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香港与内地签署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合作安排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总局)港澳台办公室今日(六月十五日)在北京签署有关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的合作安排,巩固双方在中药科研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标志本港与内地药物监管机构共同实现中药迈向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

这项合作安排由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及总局港澳台办公室主任袁林共同签署。

陈汉仪医生在签署仪式上致辞时表示,卫生署自二零一零年与总局签署首份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协议后,香港与内地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及交流基础。今日签署的新合作安排,让双方在制定中药材品质及安全标准方面更紧密合作,进一步加强技术交流,推进两地中医药的发展。

根据合作安排,双方会透过专家会议、研讨会及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中药材标准化技术领域交流,包括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品质与安全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以及有关中药品质与安全检测和风险控制等范畴。

双方在中药合作方面,卫生署得到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的支持与参与,已完成二十一种香港常用中药材标准的制定工作,其中七种中药材的标准已于去年在《香港中药材标准》内发布,余下十四种中药材的标准亦将于明年发表。此外,中检院将会成为卫生署未来成立的中药检测中心其中一个主要的合作伙伴,并会提供技术支援。

行政长官在二零一五年《施政报告》内公布成立筹划一所中药检测中心,专责中药检测科研,为中药安全、品质及检测方法建立参考标准。中药检测中心亦会将《香港中药材标准》及中药检测的参考标准推广成为具权威性的国际标准,推动本港中药业迈向国际。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左)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港澳台办公室主任袁林(右)今日(六月十五日)在北京签署有关香港与内地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的合作安排。

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左)今日(六月十五日)在北京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港澳台办公室主任袁林(右)签署有关香港与内地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的合作安排后握手。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