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新闻公报

卫生防护中心接获内地通报新增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五月十五日)接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内地新增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并再次呼吁市民,外游时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应考虑延后到访受影响地区。

该名3 7岁男病人居于委内瑞拉,四月二十八日从福建厦门的国际机场入境内地。病人于五月八日出现喉咙痛及低烧,五月十二日出现皮疹及高烧的症状,其后在当地求诊。他现时在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内地至今通报1 7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卫生署港口卫生处已加强巡查口岸,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港口卫生督察已加强对机场、海港和陆路各口岸清洁和害虫控制承办商的训练,确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各口岸亦已加强健康宣传,透过单张及海报,提醒旅客预防寨卡病毒的所需措施。

卫生署发言人说:「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会继续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怀疑个案会被转介往医疗机构跟进。然而,由于现时约有七至八成患者感染后没有出现病征,而大部分出现病征的患者亦可痊愈,故此我们再次呼吁任何人,从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到港后1 4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卫生署一直与旅游业界和持份者紧密联系,特别是营办旅行团到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团友到受影响地区的领队及导游(尤其是孕妇),定期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国际旅游频繁,寨卡病毒传入香港的风险一直存在。由于患者感染后没有出现病征的情况十分常见,而本港亦存在可能的病媒白纹伊蚊,故此一旦寨卡病毒传入本港,亦有本地传播的风险。

市民应加倍留意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受影响地区),并在外游期间注意署方一直发出的健康建议及特别须知。

卫生署会继续与世界卫生组织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密切监察寨卡病毒的最新发展。

在本港,卫生防护中心至今没有录得人类感染寨卡病毒个案。

要预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卫生署呼吁市民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外游人士特别是有免疫系统疾病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出发前往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受影响地区)最少六星期前,应谘询医生,采取额外预防措施,免受叮咬;
  • 从受影响地区到港后1 4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感到身体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将行程细节告知医生;
  • 到受影响地区外游,应考虑避免进行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到港的男士:
一、如被确诊感染寨卡病毒或出现相关病征,应于发病后至少六个月内避免发生性行为,或考虑使用安全套;
二、如没有出现相关病征,则应于到港后至少两个月内避免进行性行为,或考虑使用安全套;

乙、对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女士的建议

  • 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的女士应考虑延后到访受影响地。如必须前往,出发前应征询医生的意见。旅途中,应采取适当避孕措施和时刻采取防蚊措施。旅程后,如出现病征,应求诊并告知医生外游纪录。计划怀孕的女士从受影响地区返港后至少两个月内,应继续采取避孕措施;

丙、预防因性接触传染而出现不良怀孕后果的特别建议

  • 孕妇不应与曾到访受影响地区的男伴进行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间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来港的男性外游人士应注意:
一、不应与怀孕女伴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间使用安全套;及
二、如女伴有机会怀孕,应在回港后至少六个月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更多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