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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跨部门会议讨论本地应对寨卡病毒感染的措施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今日(二月一日)上午主持跨部门会议,与卫生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的代表及医学专家讨论本港应对寨卡病毒感染的最新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

法定呈报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总监梁挺雄医生出席会议后在联合简报会上说:「政府将于星期五(二月五日)将《2 0 1 6年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刊宪,将寨卡病毒感染加入为法定须呈报传染病,同日即时生效,以加强监测这种蚊传疾病。」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 9 9章),医生将须按法例要求向卫生署署长呈报任何寨卡病毒感染怀疑个案。法定呈报是疾病监测和防控的重要一环。卫生防护中心会向医生和医院发信,通知他们有关的法例修订。

风险评估

梁挺雄医生说:「国际旅游频繁,寨卡病毒传入香港的风险一直存在。由于患者感染后没有出现病征的情况十分常见,而本港亦存在可能的病媒白纹伊蚊,故此一旦寨卡病毒传入本港,亦有本地传播的风险。」

在本港,卫生防护中心至今没有录得人类感染寨卡病毒个案,而卫生防护中心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亦有能力检测出寨卡病毒。

全球的寨卡病毒感染个案一直增加,至今已于非洲、美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录得爆发个案。寨卡病毒自二零一五年起在美洲国家和地区迅速持续传播。

寨卡病毒主要通过受感染的伊蚊叮咬而传播给人类。本港现时没有发现主要病媒埃及伊蚊。其他种类的伊蚊如白纹伊蚊亦被视为可能的病媒,而白纹伊蚊则于本地常见。寨卡病毒亦可透过血液传播,但并不常见。寨卡病毒亦可能透过性接触传播,据报曾有少数个案在精液发现寨卡病毒。

旅游建议

卫生署自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一月十八日起,一直提醒外游人士注意寨卡病毒感染的风险,并建议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的女士采取所需防蚊措施,作为预防措施。怀孕妇女如非必要,应考虑延后到访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旅客出发前应征询医生的意见,并于旅途中采取防蚊措施。

市民到访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后,如感到不适,应立即求医,并向医生讲解行程细节。

卫生署港口卫生处已加强港口卫生措施,并向持份者和外游人士加强风险沟通,以减低寨卡病毒传入本港的风险。最新的健康资讯和建议已上载卫生署旅游健康服务网页(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www.travelhealth.gov.hk)。处方会透过该网页、旅游健康服务中心及香港旅游业议会,向外游人士、旅行社和人员(特别是怀孕人员)提供最新资讯和预防措施。

风险传达

蚊传疾病跨部门统筹委员会将于二月五日召开会议,跟进寨卡病毒感染风险,以及香港所需的病媒控制措施。

梁挺雄医生说:「我们一直就监测寨卡病毒感染与广东和澳门卫生部门密切沟通,并刚于今日下午召开三地电话会议讨论。」

卫生防护中心网页已设立寨卡病毒感染专页(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www.chp.gov.hk/tc/view_content/43086.html),为市民提供一站式健康资讯。

健康建议

现时没有预防寨卡病毒感染的疫苗。市民应避免被蚊叮咬及防止蚊虫滋长。

一、穿着宽松、浅色的长袖上衣及长裤,并于外露的皮肤及衣服上涂上含避蚊胺成分的昆虫驱避剂;

二、户外预防措施:

  • 避免使用有香味的化妆品或护肤品;
  • 依照指示重复使用昆虫驱避剂;

三、外游须知:

  • 外游人士特别是有免疫系统疾病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在出发前往受相关疾病流行国家或地区前,最少6星期前谘询医生,并应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避免受蚊叮;
  • 如到流行地区的郊外旅行,应带备便携式蚊帐,并在蚊帐上使用杀虫剂氯菊酯。切勿将氯菊酯涂在皮肤上。如感到不适,应尽早求医;
  • 外游人士从受影响地区回港后1 4日内需继续使用驱蚊剂,若感到身体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将行程细节告知医生;

四、给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的女士的建议:

  • 怀孕妇女如非必要,应考虑延后到访过去或现正有证据显示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如必须前往,出发前应征询医生意见。旅途中,时刻采取防蚊措施。旅程后,如出现病征,应求医并向医生讲解外游纪录;
  • 计划怀孕的女士应在出发前往这些地区前,征询医生意见。旅途中,时刻采取防蚊措施。旅程后,如感到不适,则应求诊;及

五、预防性接触传染的建议#∶

  • 如女伴有机会怀孕或已怀孕,男性外游人士应使用安全套:
甲、如从正受寨卡病毒影响地区返港但没有原因不明的发烧和皮疹,应在回港后2 8日内使用安全套;或

乙、如出现与寨卡病毒感染相关病征或确诊感染寨卡病毒,应在康复后6个月内使用安全套。

#这项预防措施可能因随后的新资料而更新。个别人士如对性接触传播寨卡病毒有进一步关注,应征询医生意见。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右四)今日(二月一日)主持会议,与医疗卫生部门和专家讨论寨卡病毒的防控措施。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